档案馆向百姓求“宝”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0日07:19 山西新闻网

  征集能反映太原地区各历史时期面貌的文字、图表、声像、实物

  本报5月9日讯(记者 马继玲)今日,太原市档案局(馆)发布通告,向社会征集有关太原的珍贵档案资料,以达到抢救、保存和有效开发利用的目的。征集资料包括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等。

  太原市档案局(馆)表示,在此次珍贵档案资料征集过程中,凡能反映太原地区各个历史时期的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教育、卫生、旅游、民俗、地理、自然资源以及有关重大事件和自然灾害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等,只要具有永久保存价值,均在征集之列。例如,反映太原地区和相邻县市历史面貌的省志、府(郡、州、道、路)志,历代王朝的圣旨、诏书及近代、现代和政、党、军、警、司法、地方组织、社会团体及其领导人形成的敕令、手谕、公报等。

  珍贵档案资料的征集对象包括太原地区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居民街道、村,各界知名人士,文化、艺术、新闻、教育、科技、历史工作者,广大干部、职工、村民和城镇居民,太原籍在外人士,以及外地藏有太原地区档案资料的单位和个人。

  征集档案资料有移交、捐赠、代为保管、征购和暂借复制等形式。存有上述档案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送交太原市档案馆,地址:太原市金刚堰路10号市档案局(馆)。咨询电话:5629285。

  (编辑:董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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