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医院住院门槛费下调为2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0日07:3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记者姚长寿)昨日市劳动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规定参保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或建立门诊特殊疾病、家庭病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其起付标准下调为200元。据悉,相关实施办法正在制定中。

  据介绍,凡按照《成都市“十一五”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设置、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证书》并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名称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符合相关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都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参保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或建立门诊特殊疾病、家庭病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其起付标准下调为200元;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包括门诊特殊疾病和家庭病床)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不再下调。同时,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经医保机构确定的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风心病、冠心病、肺心病)等试点病种的乙类药品,取消个人先行负担的15%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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