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职侵权千余“县官”被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0日08:3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昨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关于开展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的情况。从2003年元月至2007年3月,全国共有1285名县处级干部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办。从今天开始至6月15日止,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开展反渎职侵权宣传月活动。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王振川副检察长介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以及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从个案数额上看,近年来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几千万、上亿元损失的案件已不鲜见。如湖南省检察院查办了娄底市原常务副市长、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主任易佑德滥用职权,违规决定将8200万元住房公积金委托不具备委托投资管理资质的公司进行国债投资管理,造成资金全部损失的案件;山东曲阜市检察院查办了曲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村养老保险处原主任陶宪友滥用职权,擅自将农保基金3292.3万元用于国债质押式回购套作,造成2659万元损失的案件。

  此外,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司法、行政执法过程中,作风粗暴、耍特权、逞威风,刑讯逼供、非法拘禁,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王振川表示,当前,相当多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被忽视、被容忍、被“谅解”。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发现难、取证难、处理难、阻力大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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