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上不报到下年不被录取 甘肃高招新规引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0日08:3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2007年高考临近,各地高考政策陆续颁布。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的一条新规格外引人注目:凡按考生志愿录取但未报到入学的考生,下一年度录取时,可能因诚信缺失而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据悉,近年来考生择校带来的招生资源浪费已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而甘肃的这条新规也引起了争议。

  南京工业大学物化专业研究生陈俊明认为,“‘报考不报到’的确关系到学生诚信问题,考前那么多学校供你挑选,你报考的志愿,须事先慎重考虑。学校既然录取了你,考生就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苏州大学教育学研二学生魏艳认为:“单纯地将‘被录取不报到’现象归结为‘不诚信’不合理。因为造成学生拿到录取通知书不去就读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果仅仅因为他拿到通知书而没去读就剥夺他下年读书的权利,是不恰当的。”

  上海交通大学教授熊丙奇认为:这一问题的关键是高校和教育主管部门混淆了学生的正当选择权与诚信问题。他认为,按照我国目前实行的集中分批次按志愿优先的高考录取原则,一个学生只能拿到一所学校的录取通知书,这制约了学生的选择权。他认为,教育主管部门与学校把学生放弃就读归为学生不诚信,还出台限制措施,是高等教育长期习惯垄断地位、没有市场竞争意识的表现。当务之急是好好完善自身教育质量和录取规则。 据《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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