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海上搜救有望获补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0日09:09 半岛都市报

  本报5月9日讯(记者王海强) “渔船参与海上搜救,渔民将有望获得补偿!”记者今天从由省政府组织在青召开的全省海事工作座谈会上获悉,会议建议海上搜救经费纳入省、市公共财政预算,支撑搜救中心日常运作和社会搜救力量的培训与演练,补偿和奖励参与搜救应急的社会力量。

  山东海事局有关负责人在会上提出,海上搜救应急是一项风险高、消耗大的社会公益事业,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搜寻救助时征调的大量社会力量,冒着风险,耽误生产,消耗燃油、物料;有的渔船为了救助甚至抛弃自己的渔网,但由于没有搜救经费,无法给予基本的经济补偿,给予精神奖励也不容易。

  会议建议将搜救经费纳入省、市公共财政预算,支撑搜救中心日常运作和社会搜救力量的培训与演练,补偿和奖励参与搜救应急的社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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