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推行 “轻微违规提示单”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0日09:12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消息] 沭阳县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在全县行政执法部门中实行“轻微违规行为提示单”制度。制度要求各执法单位在执法过程中,对轻微违规行为对象只出具“轻微违规行为提示单”进行提示,不实施具体的行政处罚。相关行政执法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量化“规范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实施细则,完善服务性执法措施,制定本单位“轻微违规行为提示单”相应的实施细则。目前,该项制度正在全县执法执收部门中推行,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魏吕 徐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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