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新城合报销程序启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0日09:16 河北日报

  每人年住院费用补偿总额累计可达1.5万元

  本报邯郸5月9日电(记者艾秀廷、张淑会、刘剑英)“看病能报销,这对我们这些既没有医保、又不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人来说,真是件大好事!”今天上午,在邯郸市丛台区新型城镇医疗合作管理中心,失业人员刘瑞兰高兴地拿到住院费用报销补偿1119.17元。这标志着该市新型城镇合作医疗报销程序正式启动。

  刘瑞兰失业在家,丈夫有残疾,两个孩子都在上学,全家人仅靠微薄的低保金过日子,原来都是小病扛、大病拖,实在不行才去买点药。和刘瑞兰一样,邯郸市区共有44.85万人缺乏医疗保障,包括没有参加城镇医保的企业职工、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城镇内失地农民。针对这种情况,今年3月,邯郸市在全国率先启动新型城镇合作医疗制度,每人每年只需缴纳30元,市、区两级政府相应地给每人每年补助50元。这样,参合人员每人每年筹集资金总额为80元,其中10元划入个人账户,70元用于大病统筹。目前,邯郸市有26.4万多人参加了新城合,共筹集个人参合资金793万元,市、区财政各配套661万元,资金总额2115万元。

  据介绍,参合人员一旦生病住院,在定点医院发生的医药费、抢救费等,按定点医院级别,可享受比例不等的补偿。每人每年住院费用的补偿总额累计可达1.5万元。该市还将门诊费用纳入补偿范围,药品报销范围则参照《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执行。对今年1月1日至4月30日之间的医疗花费,参合人员持合作医疗证、身份证、病历本和医疗费用清单,可到区城镇医疗合作管理中心报销,当天受理,当天办结。5月1日以后的医疗花费,参合人员可到各定点医院的新城合报销窗口报销,应补偿部分出院时就能拿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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