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建议见义勇为致残者应享伤残军人待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0日09:22 汉网

  三湘都市报

  本报5月9日讯“建议给见义勇为而致残的人士予以法律条文上的具体保障,或享受伤残军人待遇。”“建议在修订时将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的对象拓展到盲人以外的重度肢体残疾人、聋人、智力残疾人等。”今天上午,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刘振华一行,在长沙就残疾人保障法的修改进行调研。我省部分省直单位和残疾人代表对此提出了修改意见与建议。

  据了解,我省目前有各类残疾人408万人,占常住总人口的6.44%,高出全国平均比例0.1个百分点。残疾人代表戴碧蓉直言不讳地提出建议:“对残疾人的特别扶助、特别救助等应具体化,特别是对因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而致残的见义勇为人士,在生活或医疗救助等方面给予具体的法律保障。”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法规处副处长陈荣鑫则建议说,应取消对福利企业的行业限制,加大对保健按摩行业、福利彩票销售点、报刊亭等行业和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扶持力度。记者杨小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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