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电向受影响客户致歉 七日内向能源办交报告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0日09:3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5月10日电 澳门新口岸皇朝区四栋大厦昨日上午及下午两度停电,八百一十九户受影响。据澳门市民日报报道,澳门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昨(九日)午召开紧急记者会交代停电事故,向受影响客户致歉。

  澳门能源发展办待澳电提交调查报告后,将按新专营合约等规定,决定澳电是否需要向受影响客户回赠百分之三的电费,并要求澳电于七日内提交报告书。

  澳电昨日下午通知澳门传媒举行紧急记者会,能源办公室主任山礼度、澳电行政总裁马兆麟等出席,交代新口岸大停电事故。据悉,这是澳电是首次在停电事故发生后于短时间内召开记者会。

  会上,

能源办公室主任山礼度表示,能源发展办公室在事故发生后密切与澳电联系和了解事态发展,并要求澳电于七日内提交报告书,并会按照专营合约和相关法例审议报告,决定是否按权处以任何罚则,并要求澳电确保能有安全的电力供应。

  而神色沉重的澳电行政总裁马兆麟对受影响的八百一十九户表示深深抱歉。他表示,出事的电缆已使用了十五年。澳电会在七日内向能源发展办提交报告书,并提出一些措施日后保障供电稳定,而目前尚未清楚停电事故的主因。

  另外,按照新专营合约第二十八条,倘因可归责于承批人之理由而证实出现电力供应被中断之时间超过十五分钟,及发生多于一次,又或在同一年中累计供电中断期间达四小时,澳电要在当月的电费单中,向有关客户提供百分之三的回赠。对此,马兆麟表示,现阶段由于未知事故起因,一切有待向能源发展办提交报告书后,由能源发展办分析及审议报告,才知道是否需要作出回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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