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发行股票2200多万股 四川绿源高管被严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0日09:39 金羊网-新快报

  据新华社电 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人民法院近日一审审结一起特大欺诈发行股票案,被告单位四川绿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欺诈发行股票罪被判处罚金24万元,被告人陈大友因欺诈发行股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被告人龚述义因欺诈发行股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1998年初,时任四川省江油市茶叶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陈大友为使公司顺利改制为股份公司募集更多资金,指使员工虚拟211名自然人出资1828万元为发起人,和四川江油市茶叶公司等5家法人共同发起成立四川绿源茶业股份有限公司,并伪造了发起人协议书、发起人认购股份表以及211名自然人股东的签名等。

  1998年5月,绿源公司成立后,被告人陈大友即带领被告人龚述义等人到以前江油茶叶公司集资户较多的干休所等处向集资户进行债转股和现金购买股票的宣传,吸引了大量集资户和社会公众来办理业务。此外,被告人龚述义等人还在绵阳科学城等地设点发售绿源公司股票。通过一系列宣传、发售活动,绿源公司迅速将所谓的自然人股东持有的1828万股股票全部发售完毕。

  2006年2月,经四川省绵阳市兴瑞司法鉴定所对绿源公司1998年及1999年对外发行股票的12本凭证进行查证,发现其以绿源公司名义发行股票共计2200多万股,获取现金2200多万元。

  (winzi/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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