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街有料:萝岗区 举报安全隐患可获重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0日14:42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 记者许悦、通讯员罗萱报道:萝岗区近日率先出台了广州首个区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市民举报区内特大安全隐患后经查属实,可获得最高达5000元的现金奖励。

  据介绍,目前安全生产执法多为被动的事故后执法,而随着萝岗区行政管理区域面积的扩大,不少安全生产基础、设备设施及管理落后的企业被划入,安全生产监管任务增多、难度增加、压力增大,仅仅依靠行政机关的力量来监督管理全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显然不够。因此,畅通安全生产举报渠道、推进安全生产预警体系建设就显得十分重要。

  此次颁布出台的办法共分18条款,新办法明确了举报对象、事项和范围及事故隐患分级、举报人保护等具体事项。按照规定,举报人可向区安委办及相关部门举报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投资者及在危险、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建筑物)、设备和项目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经查实或认定的有效举报,按国家有关标准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分级,举报人可获得200元—5000元不等的奖励。

  (winzi/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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