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政府将帮零就业家庭找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0日19:23 绍兴网-天天商报

  就业情况好不好,事关百姓生活,也事关社会和谐。昨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为促进全民就业,我市将开展“零就业家庭”助业行动。今后,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将作为政府工作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县(市、区)政府要公布“零就业家庭”助业行动公开电话,街道、社区要把“零就业家庭”就业工作情况定期在社区内公示。

  根据助业计划,对现有及今后新产生的“零就业家庭”,三个月内帮助每户家庭实现一人以上稳定就业。稳定就业的标准为:被用人单位招聘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人员应正式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月均收入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灵活就业人员有稳定的收入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助业行动服务范围

  据了解,“零就业家庭”助业行动的服务内容包括:对“零就业家庭”劳动年龄段中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成员免费发放《再就业优惠证》,按有关规定享受就业扶持政策;针对“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就业愿望和自身条件,结合市场需求开展实用技能培训,对有创业能力和创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成员,重点推荐投资少、见效快的创业项目,并提供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围绕社区物业管理、卫生保洁、居家养老等便民利民服务,开发公益性岗位;建立就业基本情况数据库、基础台账和“就业援助员”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和动态援助,并为辖区内每户“零就业家庭”提供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个就业岗位的就业服务等。

  优惠措施有不少

  今后,市区持《再就业优惠证》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可以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所在社区每安置一名“零就业家庭”成员并实现稳定就业的,参照就业困难人员职业介绍标准享受补助;“零就业家庭”成员在社区灵活就业的,对社区实行就业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零就业家庭”成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可享受税费减免政策,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利息由财政给予补贴;各类用人单位每录用一名“零就业家庭”成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比照就业困难人员中男55周岁及以上、女45周岁及以上人员的标准,用工第一年期满给予每人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合计5000元,连续用工每满一年上述两项补贴增加600元;低保户中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就业和再就业的,一年内原享受的所有低保待遇不变,一年后重新核定。

  -新闻链接 “零就业家庭”怎样认定

  所谓“零就业家庭”,是指城镇居民家庭成员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家庭。凡符合认定条件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持户口簿、身份证和失业证明等材料,自愿到户籍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室提出申请并登记,由社区初审公示后,填写《绍兴市城镇“零就业家庭”申请认定表》,经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核实,报上级劳动保障部门确认。户口所在地未设立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的,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受理并核实,直接报上级劳动保障部门确认。

  来源: 绍兴网-天天商报 作者: 记者 商立锋 编辑: 徐勇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5,760,000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