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 假“少林僧”妨害公务被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0日23:41 华夏时报

  据新华社电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近日一审审结备受当地社会关注的假冒“少林武僧”骗取钱财妨害公务案,法院一审以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张高峰、汤国浩、王胜利等11名河南省宝丰籍被告人有期徒刑7个月至2年不等。

  2006年11月22日晚,在成都南郊“八一家具城”附近有一群人打着“少林寺武术表演团”的旗号骗取钱财。接到群众报警,当地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这群人非但不听劝阻还用拳脚、棍棒等与民警对抗。在增援警力到达后,该表演团约50名僧人装束男子在被告人张高峰、汤国浩、王胜利的指挥下收拾装备,准备驾车逃离现场。表演团40余名男子在张高峰、汤国浩、王胜利的煽动和指挥下手持木棍殴打前来拦截的民警,挥棒乱打周围群众,阻断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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