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防组"涉及经济问题被调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1日02:33 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徐惠芬

  昨天上午,卫生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就一年多来备受外界质疑的“牙防组”问题,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称,卫生部已决定撤销全国牙病防治指导组(简称“牙防组”),对于“牙防组”所存在的问题,包括经济问题,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之中。

  卫生部已决定撤消“牙防组”

  毛群安称,国家关于认证工作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在管理,任何机构从事认证认可工作,都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来开展活动。对于“牙防组”在这些方面存在的问题,包括经济问题,有关部门都正在调查、处理之中。毛群安同时透露,卫生部已决定撤消全国牙病防治指导组,同时将在疾病预防控制局成立口腔卫生处,负责全国牙病防治管理工作。当被问及新成立的口腔卫生处是否承担认证工作时,毛群安没有明确回答。

  据悉,从2005年9月北京法学博士状告“牙防组”以来,“牙防组”就开始处于媒体的“风口浪尖”。有媒体报道称,佳洁士牙膏所属的宝洁公司共支付认证资金约1200万元,其中1000万元捐赠给牙防基金会,其余费用则用于几十名口腔专家做检查、做临床、做认证。而被认证企业之一乐天公司也承认,每年给“牙防组”赞助费10万元。

  针对各界的质疑之声,去年3月,“牙防组”特意召开新闻发布会,称没有进行“商业交易”。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中国牙防基金会接受的90%的捐款来自通过认证的产品生产厂家。对此,“牙防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张博学教授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我们一定要对这家企业的产品严格检测后确认值得信赖,才会接受这家企业捐赠。”

  状告“牙防组”案还未结束

  昨天下午,记者还联系到了曾在上海状告“牙防组”的上海律师陈江。陈江告诉记者,虽然“牙防组”已被撤消,但至今,自己提出的起诉未获立案。去年3月19日,陈江对“牙防组”提起起诉,请求确认“全国牙防组认证”标志存在欺诈行为,并要求包括“牙防组”在内的4个被告共同赔偿其经济损失17.6元。

  与此同时,北京另一位状告“牙防组”的法学博士李刚在去年年底获赔8.9元。根据北京朝阳区法院一审判决,乐天公司在产品外包装上使用非法“认证”标志,属于虚假宣传,判决其和物美公司连带赔偿李刚一倍商品价款8.9元。2005年9月16日,李刚在物美大卖场家和店花了8.9元购买了一瓶乐天木糖醇无糖口香糖。在口香糖的外包装上注有“本产品已经通过全国牙防组认证,经实验证明……不会引起蛀牙”等文字,同时还配有“全国牙防组认证”的图案及文字标识。由于认为“牙防组”的认证资质有问题,李刚提起了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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