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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将在2010年建成长江上游航运中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1日19:31 新华网
新华网重庆5月11日电(记者李建华、王金涛)记者11日从重庆市交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重庆市将进一步加快长江上游航运中心的建设,到2010年,基本建成长江上游航运中心。 近日,重庆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作用,进一步加快建设长江上游航运中心的决定》。该《决定》提出,2010年前,全市港口货物吞吐能力达到1.25亿吨、集装箱160万箱、汽车滚装140万辆,船舶运力达到500万载重吨,货运量达到1亿吨,各项主要指标实现在“十一五”基础上翻一番的目标,基本建成长江上游航运中心。 据重庆市交委副主任何升平介绍,“十一五”期间,重庆市将投资约198亿元用于航道治理,计划改善航道里程约1760公里。改善长江及嘉陵江、乌江“一干两支”干线、支流航道,使高等级航道达28%,利用三峡工程蓄水大力开发大宁河、小江等支流航道,初步建成干支畅通的航道体系。 另外,“十一五”期间,重庆市还将投资69.9亿元用于港口建设。重庆市将集中力量建设主城、万州、涪陵3个枢纽和江津、永川、合川、奉节、武隆5个重点港区码头,加快推进集装箱、汽车滚装、大宗散货、危化品等专业化运输基础设施和主要景区旅游客运码头的建设。计划启动建设项目35个,新增或改建货运泊位102个,新增货运通过能力约6000万吨,将重庆港建成功能齐全的港口群。 重庆市副市长余远牧表示,重庆市政府将出台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如制定集装箱、载货滚装汽车通过高速公路的优惠通行办法,以吸纳云、贵、川等西部地区更多物资通过重庆市水运。在税收方面,积极推进建立保税港区和临港物流园区,国外货物入港保税,国内货物入港还税,港内加工产品、港内货物自由流通不收增值税,以吸引周边外资物资转口物流进一步通过重庆港聚集。 另外,重庆市还将提高重庆港口效率,逐年降低集装箱码头装卸作业费。在水运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方面,给予土地储备政策和相关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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