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株潭从一体化升级为新特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5日00:08 中国经济周刊

  湖南:长株潭从“一体化”升级为“新特区”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曹昌

  当申请加入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下称“新特区”)的呼声不断从各地传出之际,已在城市群、区域一体化、重点经济区发展等方面进行了多年探索和实践的长株潭(指湖南的长沙、株洲、湘潭三市)此时却风平浪静:既无政府的主要领导出来表态,媒体的相关报道也极其有限。然而,湖南是否是在暗中发力、只做不说,以图最后一鸣惊人? 省领导亲自“操刀” 4月10日,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长株潭办”)。一位负责人正在与湖南省主要领导的秘书通电话,说立即要把一份关于“长株潭新区”的方案转呈省领导,再由省领导上交国家发改委。

  “形势逼人。”放下电话后,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告诉《中国经济周刊》,“长株潭新区的事,由省委书记张春贤、省长周强在亲自操作。”

  就如何推进长株潭新区建设的问题,湖南省发改委主任陈叔红解释,2006年6月,湖南省即向国家发改委申请设立长株潭新区。当时,国家发改委领导非常重视,同年8月来湘进行了深入的考察和指导,并且给予了高度评价。

  据了解,此次提交的新的“长株潭新区开发建设”方案,是按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的要求对原有申请方案做了局部调整,新方案将更加符合改革、示范和发展的要求。

  据悉,今年赴京参加“两会”的湖南省委书记张春贤、省长周强带队拜会中央各部委高层,并请国家发改委指导湖南抓紧完成试点方案和行动计划,以上报国务院获批。 25年“一体化”实践 “天然绝配”的长株潭三市,均位于湖南东北部,呈“品”字型分布,彼此相距不到40公里,湘江贯穿而过。除了地缘上的紧密,三市在社会、经济上也存在诸多联系。

  1982年12月,湖南省政协委员张萍首次提出了“长株潭一体化发展”的议案,旨在加强三市之间的经济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提高城市群的整体竞争力,带动全省经济的发展。长株潭经济区构想的提出,比开发上海浦东的提议整整早了8年,迄今已历25载春秋。

  经过多年破冰之旅,长株潭经济区编制了全国第一个比较系统的区域经济规划体系,并取得了“五同”(指三市交通同环、电力同网、金融同城、信息同享、环境同治)和产业逐步聚集等成效,贯穿三市的湘江生态经济带建设也迈出了强劲步伐,目前,长株潭经济区正按“改革先于全省,速度高于全省,质量优于全省”的总体要求,逐步步入又好又快的发展轨道。

  湖南省发改委提供的资料显示,2006年,三市全年实现GDP2807亿元,占全省的38%,较去年同期增长14%,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利用外资和出口分别占全省的48%、43%、38%、61%和72%。“长株潭未来是湖南区域经济的中心,是引领发展的火车头,核心动力。”湖南省委书记张春贤评述。

  对于一个地方能否成为新特区,湖南师范大学教授朱翔认为主要看“五点”:一是看这个区域争取成为新特区的决心强不强烈,二是这个区域要进行了相关改革试验和探索;三是这个区域是否具备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承载能力,四是看它将来的规划布局的科学合理性;五是这种选点既要符合国家的空间战略、区域平衡原则,又要具有全局性意义。

  长株潭可出之“牌” 据《中国经济周刊》了解,长株潭新区不是长沙、株洲、湘潭三市的简单融城和相加,而是要突出目标定位,进行高起点、高品位、功能性的开发。

  要争取设立长株潭新区,湖南省主要官员和部分专家认为有4张“牌”:

  一是文化。文化是一个城市的灵魂,要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做强做大文化产业,彰显湖湘文化的精髓;

  二是该区域优势产业聚集发展成效明显,形成了以中联重科、三一重工、长丰、一汽福田等为核心的长沙重型机械、汽车制造集群,以株洲电力机车、湘潭电机等为核心的城市轨道制造、风力发电设备产业集群,以湘钢、衡管等为核心的精品钢材制造集群等。湖南还是有色金属大省,可继续做强该区域内的资源、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优势,使之成为国家高端技术、产业和服务的聚集区;

  三是长株潭区域本身具有良好的生态资源,多年以来,长株潭的“绿心”规划和保护理想,有成为国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人与自然高度和谐的“样板工程”可能;

  四是长株潭城市群本身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且经济一体化发展探索和实践了多年,具备了相当的经济和社会承载力,国际知名度、美誉度日益提升,长株潭新区有能力成为世界看中国、看中部、看湖南以及湖南走向世界的大平台。

  “如果中央批准长株潭新区成立,湖南将在土地制度、金融制度、财税制度、户籍制度、行政区划制度等一系列政策上发挥优势,抢抓机遇。”在采访中,基本所有湖南的官员都认为,不管申‘新特区’的事情成功与否,湖南都将遵照省委、省政府的指示,即在一个时期内,仍将高度重视基础工作、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的建设,“这三个基础,是事关湖南发展的关键,也是长株潭实现突围的关键。” 两个“新特区”先行者的足迹 上海浦东新区和天津滨海新区先后于2005年6月和2006年4月被国务院批准成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两年间,两地在经济发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均取得积极进展。作为先行者,他们的经验或许值得后来者借鉴。

  上海浦东新区:行政管理体制“颠覆性”改革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张俊才

  “3月底,行政审批事项从原有724项缩减为220项,减幅巨大;而新区的服务项目由原先的213余项增加到680多项,翻了两番。”4月25日,上海浦东新区办公室相关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其实,早在2005年6月,即浦东新区被国务院正式批准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不到半年时,试点效应就开始明显显现。”

  4月24日,《中国经济周刊》从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获得信息,《关于促进和保障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下称《决定草案》)已提交上海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35次会议审议。

  4月26日,该草案获得市政府和浦东新区政府授权变通执行地方性法规,成为浦东新区制度创新一个崭新的“里程碑”。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黄钰介绍,《决定草案》提出的“授权”包含两层含义:变通执行现有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对法律、法规未作规定,属于本市地方性法规权限范围内的事项,由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授权先行先试。

  同时,国家发改委常务副主任陈德铭指出,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作为改革“试验田”,在新一轮“新特区”建设中,制度创新首当其冲。

  据介绍,围绕转变经济运行方式,浦东新区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加快,金融机构集聚功能逐步增强。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浦东新区实施了一系列重要的金融改革和创新举措,如成立金融期货交易所、推出外汇市场做市商制度、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试行外汇“九条”措施。

  “除此之外,现行行政管理体制、经济运行方式、城乡二元经济与社会结构,也将遭遇最大的‘颠覆性’改革,以适应‘新特区’在新一轮竞争中的发展需要。”上海市浦东新区副区长刘正义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对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予以改革、精简、合并;对行使行政管理包括行政执法职责的主体,予以优化配置和调整。”

  陈德铭指出,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是中央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重大战略部署,立足综合性制度创新,加大改革试点推进力度,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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