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酒后抓伤民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5日01:46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傅沙沙)街头闹事的小娟不但不听民警劝阻,反而出手将民警脸部抓伤。近日,小娟因妨害公务罪被昌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半年。

  今年1月13日晚11点多,小娟与朋友到回龙观镇北店家园门口吃饭,其间她的汽车与他人发生剐蹭。小娟当场与司机发生冲突,醉酒的她与朋友开始猛烈踢踹他人车辆,此时,民警赶到,立即对她进行劝阻。但小娟对此十分不满,转而向民警进行辱骂、推打,并争抢民警用于拍摄现场情况的摄像机,撕扯中她将民警面部抓伤。随后小娟被昌平警方刑事拘留。

记者:傅沙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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