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扎伤前妻获刑1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5日01:46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裴晓兰)40岁的北京人杜某多次要求复婚遭拒后,持刀将前妻扎成重伤。近日,他被丰台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赔偿其前妻6.7万余元。

  法院查明,杜某离婚后,屡次提出复婚,遭到其前妻拒绝,他于是想杀死前妻后自杀。去年11月8日晚8时许,杜某持刀到丰台区宋庄路其前妻的租住地,在前妻身上扎了数刀。

  据了解,杜某扎完前妻后拿刀扎了自己身体几下,但伤口都扎得不深。正巧他们的女儿回家发现惨案,立即给亲戚打电话,后亲属报案。送往医院后,杜某的前妻被诊为左侧开放性气胸、腹腔积液、腹壁裂伤等,经法医鉴定为重伤,杜某则为轻伤。

  开庭时,杜某没有对检察机关的指控事实提出异议,他的前妻向他提出了包括医疗费、住院护理费、伤残赔偿金、整形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共计6.7万余元。

  法院认为,杜某遇家庭纠纷不能妥善处理,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予处罚。鉴于杜某犯罪未遂,认罪态度较好,因此对他予以从轻处罚。

  判决后,杜某不服一审判决,向二中院提起了上诉。

记者:裴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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