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记密码 挂失费是否该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5日05:1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律师称,收取挂失费虽然合法,但侵害消费者权益

  “密码我原本就不知道,如今要取钱销户,银行却要求交10元密码挂失费!”昨日,市民张先生气愤地说。如果补办银行卡,卡片本身有成本,银行收取一定的成本费可以理解,但仅因为重新设置密码,银行就要收取挂失费,这合理吗?对此本报记者展开了调查。市民:交挂失费不合理

  张先生说,当初在银行办理房贷额业务,银行给了他一本存折,每个月他都是按时将还款存入该存折。上个月,他一次性还清了银行贷款,存折上还剩了点钱。昨日他带上存折和身份证到银行想把钱取出来后销户,没想到忘记银行密码。令张先生感到气愤的是,办理密码挂失,7天后才能取钱,而且还要收取10元密码挂失费。

  “我从来就没有设置过密码,再说忘记密码和存折丢失不一样,银行没有任何损失,为何要收10元钱?”张先生认为银行的做法很不合理,因为密码是消费者本人设定的,忘记了就应该允许本人持有效证件予以修改;不应该以防范风险为借口,限制消费者本人对个人存入银行的款项自由支取。“我认为当事人忘记密码,只要是本人持有效证件,就应该允许办理正常业务或变更密码。”一位姓张的市民说。

  银行:收取挂失费合法

  据了解,目前多家银行都在收取卡、折、密码等挂失费,对于众多市民的质疑,本地银行法务部人士表示,银行的所有收费项目都是依据银监会和国家发改委联合颁布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国有商业银行和其他中小银行从去年起对银行收费执行明码标价、公告执行的制度。银行收费的政策依据解释权在银监会。同时,收费之前已向银监部门进行了报告,并已执行了明码标价、在营业网点进行公告等规定。因此,银行的做法是合法的。

  律师:侵害消费者权益

  成都的何律师认为,通常银行在其《客户须知》中都有“谨防泄露,一旦遗忘密码,需按有关规定办理密码挂失手续”的约定,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形式作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规定。消费者忘记银行密码并没有导致存款丢失,银行应当允许消费者凭借有效证件找回密码,不应当以防范风险为借口,限制消费者对个人存入银行款项的自由支取。“消费者如果就此与银行打官司,很难获胜。但银行还是应该听听消费者的声音,多数人反对的东西,肯定有其合理性。”何律师说。

  记者董天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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