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每年40万准大学生不报到 专家质疑录取原则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5日09:46 新华网上海频道

  2007年高考临近,各地高考新政陆续颁布。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的一条新规格外引人注目——凡按考生志愿录取且未报到入学的考生,下一年度录取时,可能将因诚信缺失而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此政策一经出台,社会各方发出不同的声音。赞同者认为,现行的高考招生制度是“一个萝卜一个坑”,此举能有效提高高考招生资源的利用率,有利于实现教育资源的充分配置;但也有一些人提出异议,认为高校是在以强势的姿态给学生打上“不诚信”的标签,制约学生的选择权。

  全国每年40多万考生被录取但未报到

  近年来,被录取而不报到的准大学生已经形成一个庞大的群体。2003年,教育部发展规划司透露,当年大学发放录取通知书428万张,真正报到的实为382万人,也就是说有46万人收到通知书后不去报到。迄今,这一现象并未得到缓解,考生择校带来的招生资源的浪费已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

  上海师范大学数学专业大三学生景雪说,“在我周围,被录取却不报到的现象非常普遍,我毕业那年,班级里因所考学校、专业不如意,持有录取通知书仍然报名复读的学生接近一半。当然,这些人以考上高职高专的学生居多。”

  近年来,本科第一批次院校,甚至是国内名校录取的高分学生也加入了不报到的行列。据了解,

北京大学每年都会有十几个新录取的学生不报到。

  在如此“退学”的背后,专家分析原因有四:一,考生将志愿的填报权主动或被动地交给老师或家长,而老师或家长在没有充分考虑本人意见的情况下填报了考生不想就读的学校或者专业;二,考生因一次考试失误而与第一批重点院校第一志愿失之交臂,虽然被其他学校录取但心有不甘;三,某些高校专业收费相对较高,由于家庭经济承受能力有限,学生经过权衡选择放弃;四,一些学生在高考之前就开始做两手准备,他们通常一边参加托福、GRE考试,一边准备高考,拿到国外大学的录取通知后放弃国内的大学……

  准大学生不报到关乎诚信?

  针对“被录取不报到”现象,甘肃省招办近日明确规定:凡按考生志愿录取且未报到入学的考生,下一年度录取时,省招办会将其上一年度录取未报到情况向招生学校提供;如学校因考生诚信缺失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采访中,一些人表示,在现行的高考招生政策的主导下,已被录取但又不去报到确实是对招生资源的极大浪费。南京工业大学物化专业的一年级研究生陈俊明认为,“‘报考不报到’的确关系到学生的诚信问题,考前那么多学校供你挑选,你报考的志愿,须事先慎重考虑。学校既然录取了你,考生就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还有一些人则认为,被录取但不报到,是学生的选择权,与诚信无关。苏州大学教育学研二学生魏艳认为:“单纯地将‘被录取不报到’现象归结为‘不诚信’是不合理的。因为造成学生拿到录取通知书不去就读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如果仅仅因为他拿到通知书而没有去读就剥夺他下年读书的权利,是不恰当的。”

  有网友表示:这是高校在教育资源“供不应求”的市场条件下,表现的一种强势。在高等教育逐步走向平民化的同时,公众花钱享受教育服务这一意识也越来越浓。如果通知书上学校的专业不对口,没有必要委屈自己“一考定终身”。这不但不是诚信缺失,反而是考生们逐渐强化的自主选择意识的一种表现。

  据了解,在美国,一个考生可以同时拿到5、6个高校的录取通知书,由考生最终选择入读哪所学校。而在我国,考生很难同时拿到好几份录取通知书,这样一来,选择的机会少了,就必然导致“退学现象”的产生。

  教育问题专家、上海交通大学教授熊丙奇认为: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高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将学生的正当选择权与诚信问题混淆了。在美国,哪怕是一流名校,被录取的学生前来报到的比例也不过60%、70%,那些没有来报到的学生,难道就都是诚信有问题么?这些学校也并不会就此认定学生不“诚信”,而会反思自己在哪些方面出了问题,比如奖学金、教学质量等,致使学生作出了放弃选择该校的决定。

  谁该为高校入学“流失率”埋单?

  每年将近40万的准大学生因不满录取结果而放弃进入大学,高校在责备学生不诚信、浪费教育资源的同时,也不应该回避一个问题:为何每年都会有一大批学生因上不到自己理想的学校而选择复读一年,甚至两年、三年?

  一年一度的高考,对学生来说是寒窗苦读十余载的一次关键性检验,有学生称:考试结束后填报志愿就像是一场赌博,“学得好不如考得好;考得好不如报得好;报得好不如运气好” 。

  上海体育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的研一学生王琳说,“其实,现在的高考招生制度,学生报考的时候看似在自由选择高校,但是这种选择的权利是很有限的,

高考录取的主动权还是在高校手里。再者,现在大部分省市的报考方式还都是考生在考前填报,如果考生志愿没有填好,说不准就会失去入学资格。”

  熊丙奇认为,按照我国目前实行的集中分批次按志愿优先的高考录取原则,一个学生只能拿到一所学校的录取通知书,这大大制约了学生的学校选择权;也正是这种制度,使得学生如果在一所高校录取不成功,就几乎失去了其他高校的录取机会,从而导致了教育资源的浪费。

  熊丙奇同时认为,教育主管部门与学校把学生放弃就读归结为学生不诚信,还由此出台限制措施,是高等教育长期习惯了垄断地位、没有市场竞争意识的表现。高校的当务之急是应好好完善自身教育质量和录取规则。

  在一所大学的BBS上有人这样畅想:假设耶鲁、剑桥、哈佛、斯坦福也可以在中国参加本科一批录取,一个考生在高考录取时,如果能够同时收到北大、清华、耶鲁、剑桥、哈佛5个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优秀生源的竞争才真正进入白热化,这才是真正做到了教育“以学生为本”,我国的高考体制才能真正进入良性发展的时期。

  有关专家表示:与其说考生“被录取不报到”是诚信缺失,不如说我们教育部门的当务之急是:通过必要的制度设计,逐步开辟高考报考绿色通道,让莘莘学子在学校、专业的选择上有更多的余地。确切地说,我国高等教育要持续健康发展,这种受教育者的选择权是必不可少的,只有这样才能让高等教育感受到市场竞争的压力,产生对办学命运与前途的忧虑与紧迫。(刘丹 张重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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