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贫困大学生可享受财政贴息贷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5日14:41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康敏)昨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今后因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本科学生、研究生可凭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学生证、缴费通知单及高校账户和资金账号等材料,到经办金融机构办理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贴息按高校隶属关系由自治区或者盟市财政分别承担。

  据悉,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是内蒙古运用信贷手段支持户籍地在内蒙古、就读于内蒙古各高校的经济困难学生的一种贷款方式,自治区政府发出通知,要求银行、财政、教育、地方税务等各部门确保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的相关措施,保证这项工作顺利开展。

  财政负担学生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毕业后所有利息由本人承担,目前,我区在校20多万大学生中约有5万多贫困生,国家

助学贷款仅能满足30%左右的贫困学生的学习及生活费用,尚有70%的贫困学生需要助学贷款支持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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