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拟于2010年实现全民医保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6日01:59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5月15日讯 15日,省卫生厅公布的《关于我省部分市县(区)开展城镇居民合作医疗试点情况的调研报告(摘要)》建议,力争用2-3年时间,到2010年在我省城乡建立起完整规范的基本医疗保障和卫生保健体系,将原来被医保、新农合“落下”的城镇居民中的非在职职工纳入“新城合”,以实现医疗保障的无缝隙覆盖,真正做到“全民医保”。

  据悉,截至2006年底,我省已有1008.9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4063.2万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88.61%;2007年全省将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但除此之外,城镇居民中的非在职职工,包括下岗职工、无业居民、个体工商业者、无固定职业人员、大中专学生、少年儿童和部分农民工等,尚处于现有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之外。

  2006年以来,我省一些市和县(市、区)借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成功经验,先后开展了城镇非在职职工居民合作

医疗保险制度(简称“新城合”)试点工作。

  目前,全省已经开展“新城合”试点工作的有东营市、青岛市的即墨市和黄岛区、济宁市的市中区。另外,济南、烟台、潍坊、威海等市也在根据各自情况,着手试点。

  据介绍,目前,我省值得借鉴的三种“新城合”模式包括:基本参照“新农合”模式;把非职工居民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范围的模式;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与商业保险相结合的模式。

  报告建议,我省各地把“新城合”纳入全民医保体系,争取从今年开始,一年试点,两年推开,三年完成;省、市、县(市、区)三级财政加大对“新城合”的扶持力度,各级财政按实际参合人数每人每年补助达到50元以上。同时,各地参保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也可相应提高到30元以上。记者 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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