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电焊工施工酿祸被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6日02:50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江荣义 通讯员 林乐坦

  本报讯 5月14日中午,厦门厦禾路“假日香港广场”1号楼在建工地的脚手架发生火灾(见本报昨日报道)。公安、消防随后调查发现,工人曹某燕无证电焊,昨日警方依法对其作出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

  警方查明,14日上午11时许,曹明燕在未经培训,没有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假日香港广场”1号楼西侧33层屋面电焊切割钢筋,且没有采取消防安全防护措施,最终酿成事故。

  据消防人士介绍,《消防法》明确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违法使用明火作业的,处警告、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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