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奥运知识产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6日12:04 央视《大家看法》

  央视《大家看法》播出节目“保护奥运知识产权”,以下是节目内容:

  101°热度故事:保护奥运知识产权

  2007年3月16号,北京奥组委接到举报,说是北京海淀区一家地板专卖店正在利用奥运商品做促销。工作人员立刻联合当地的工商执法人员赶赴现场。一到店门口,执法人员就发现20多张印有奥运福娃图案的宣传画悬挂在店门上方,展区内还散放着几个奥运福娃和福娃抱枕。面对突然而至的执法人员,店员有些不知所措。

  店员:“因为我是公司的替班,还真不太清楚。今天第一天到这个店里来。”

  于是,工作人员让她拨通了店长的电话。店长解释说,他们只是想把这些奥运商品赠送给消费者,而不是拿来销售,而且这些商品都是在正规的奥运产品特许经营店买来的。但是执法人员告诉他,这同样是侵权。

  执法人员:“任何人未经授权不得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商业目的,你明白吗?括弧含潜在商业目的,你知道这是侵犯奥林匹克标志。”

  店长:“对不起,我还真不知道,要知道我们肯定就不会挂了。”

  工商执法人员在这家地板专卖店共查获了13个福娃抱枕和500多张宣传画,没收了这家店因侵权行为产生的所有违法所得,并处以5倍罚款。

  本来想借着奥运的东风给自己多吹来一些酷客,结果没想到最后付出了很惨痛的代价。现在因为奥运会马上就要进行了,所以很多商人想借着奥运谋利,有一些是打擦边球,还有一些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就可以卖假货。

  记者:“就一个一模一样的吗?”

  摊贩:“一样一样,我买的是一样的。”

  摊贩:“完全是一样,我骗你干吗。商标的这个,你买过的我退你钱。”

  记者:“这是真的是假的?”

  摊贩:“假的。”

  记者:“这不是仿画吧?”

  摊贩:“看做工特棒这个,手感特好这个,不蒙你。”

  这是在北京市动物园附近的一个天桥上,记者一路走来发现有不少地摊上都摆放着福娃产品。

  摊贩:“我们现在就是为什么呢?刚作出这个产品来就是打样品的,打开市场之后我们就不过来了。专卖店是198一个,咱们这儿多少?咱这儿现在就是批发价是100。批发价,我这仿真的,外面是假的,这是仿真的。”

  由于比正规商店便宜,再加上有好多奥运特许专卖店里没有的小饰品,这些福娃还真的吸引了不少路人的注意。记者随后拿起一个发现上面连基本的商标都没有。

  “都不看那商标,要带着商标,那商标很明显就能看出来是假的。”

  记者随后向工商部门进行了举报,执法人员很快赶到现场对这些冒牌商品进行了查抄。

  执法人员:“不是棉花,这是一个化纤的一个填充物,可能对人体可能有一定伤害。”

  执法人员共查处了假福娃等商品300余件,涉案金额达到5万多元。

  2005年11月11号,五个可爱的福娃以2008奥运吉祥物的身份正式亮相,也是从那天开始,它们便成为一些不法商家牟利的工具。而且随着奥运的临近,这种侵权行为也愈发变得多样起来。除了假冒福娃,还有一些不法商家采取打擦边球的做法,把福娃改头换面成为另外一种形象,殊不知这也是一种侵权行为。

  这是北京右安门内大街的一家火锅店,一进门,在迎面的墙上并排贴着五张卡通画。不仔细看,还真以为就是那五个奥运福娃。

  服务员:“像不像福娃?福娃也不张角,这长两个羊角,这五只小羊的造型和色彩,都很接近奥运会的吉祥物。”

  服务员解释说,这是他们老板自己设计的店标。记者看到,在这家火锅店的每一个就餐区域,几个貌似福娃的小羊都被涮羊肉的油烟蒸汽熏烤着。

  记者:“就是五只小羊?”

  店员:“这个呀,快乐羊、幸福羊、快乐羊。”

  记者:“五个羊?”

  店员:“对。”

  记者:“这个跟奥运福娃很像。”

  店员:“我们也感觉像。”

  据了解,这种改造福娃的侵权行为。在网络上也普遍存在,这是一家网络商店最新推出的一种塑胶娃娃,他们有个奇怪的名字,叫福娃MOMO熊。这五个塑胶娃娃和奥运专卖店的福娃质地不同、帽子不同、身上的图案不同,动作和神情也不一样,但这些娃娃又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福娃。老板解释说,这是介于熊和福娃之间的一个新物种。

  无独有偶,在另外一家网络商店还有一种变形福娃叫雅皮式娃娃。类似的商品不仅仅是根据福娃宝宝改头换面而来,它们的怪异形象还频频出现在各种工艺品生活用品上。像风筝 空气清新气、印章、蜡染画等等。有些商家为了让自己的产品显得更加真实可靠,在广告宣传中可谓煞费苦心。随着奥运倒计时的一天天临近,形形色色的侵权行为渐渐有了蔓延之势,一些跨国性的侵权事件也时有发生。

  2007年1月24号,在首都机场北京海关快件监管中心有一单从美国入境的可疑快件被海关官员截获。

  海关工作人员:“这批货是从美国寄往中国的文件,当时他向海关申报的这个品名是文件。官员认为申报的重量是13.6公斤,这样不符合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就认为存在嫌疑,进行了一下开拆。那么大家仔细看呢,这件体恤衫上有明显的北京2008年的标语的标志,以及标识。标识,大家可以看到在这个上面有一个我们的奥运徽记,在它的侧面袖口处也是使用北京2008年的标语的标志。这批衬衫我们进行仔细查验,发现它的制造地在泰国。经过北京海关的调查,原来这批T恤衫是美国一家在华公司专门在泰国定制,再经过美国周转到中国的。他们准备将这批T恤衫作为礼物发给在华工作的员工。”

  在对这批T恤衫产地及用途进行核准后,北京海关将其全部扣押。时隔不到一个月,又有一单从河南洛阳发往土耳其的快件被敏锐的海关官员查出了问题。

  海关工作人员:“这个报的是手镯,然后发现他所申报的内容和这个实际出库的情况是不一样的。那么提醒奥组委进行鉴定以后,认定这一款是冒充我们的奥运商品的。”

  奥组委工作人员:“那么我们可以通过这个现象,我们认为侵权行为已经发展成一种国际行为。他并不是单纯的某一个国家的行为,而是一种跨国性的行为。”

  据北京奥组委工作人员介绍,在目前出现的侵权行为中大部分属于故意侵权,但也有相当一部分属于无意侵权。

  一个多月前,位于北京海淀区的一家韩国风味餐厅收到了工商局送达的处罚通知书,原因是他们在自家的餐巾纸上打出了“祝愿2008北京奥运会圆满成功的字样”。

  店长:“当接到这个处罚条例的时候,真的是特别地惊讶。而且说怎么想到怎么会侵权呢?因为我们出发点是特别好的,就是祝愿奥运成功,是这样的。”

  感到冤枉的店长向工商局做了咨询,了解到奥运两个字属于专有名称同样受到《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保护,不管是奥林匹克标志的图案、图形,还是文字口号,未经授权用于商业目的都构成侵权。

  361°全民互动:怎样做是对奥运知识产权的侵权?

  主持人张绍刚:从刚才的案例里面,我们现在可以看到,很多商家现在都在想方设法地让自己的商业经营活动和奥运会拉上一点关系。但是这也是有区别的,有的是恶意的,有的是善意的,有的是不知道的,不知不觉的,有的是明知不行而为之。那么到底这个界线在什么地方?什么就叫侵权?这就是我们今天的核心话题。今天有两位会和我们电话连线,一位是刚才在片子当中大家看到的很委屈的那位店长,另外一位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副局长赵刚。

  主持人张绍刚:我们现在先来请导播帮我们接通女店长的电话。喂,你好。喂,你好,高小姐。

  高小姐:你好。

  主持人张绍刚:你好。当初你们是怎么想着在餐巾纸上打那个“预祝2008北京奥运会成功”的那个字样?

  高小姐:是这样的,那个时候我们不是刚开业没多久时间嘛,然后我们老板也是外国人嘛,然后就是想表达一下心情。

  主持人张绍刚:就是刚开店,又是一个外国人,想融入到中国人的这个生活当中表达一下心情。

  高小姐:对呀对呀,热爱北京呀,热爱中国呀。

  主持人张绍刚:现在我们电话线上赵局长已经接进来。赵局长,这样就算侵权是吗?

  赵刚:是这样。如果你没有经过人家允许,你用了的话,这就算侵权。

  主持人张绍刚:那侵权的界线到底在哪里?

  赵刚:侵权的界线主要看你是不是商业使用。因为如果你,虽然说主观上可能是为了表现你热爱奥运的这么一种想法,但是实际上因为你从事的商业活动,所以你这种使用会给你带来预想不到的这种商业利益,而这个是不允许的。

  主持人张绍刚:高小姐,你明白赵局长的意思了。那高小姐,我现在再给你出个题吧,假设你们也是印了这个餐巾纸,然后但是不是在店里用,你们是有那个员工在门口免费地发放给路人,觉得这算侵权吗?

  高小姐:就是印了奥运的吗?

  主持人张绍刚:对,预祝2008年奥运会。就是和你们原来那餐巾纸一样。但是不是说在店里用餐的那个顾客给发,而是就免费发在街上,行不行?

  高小姐:肯定也是侵权。

  主持人张绍刚:肯定也是侵权,为什么?

  高小姐:为什么?因为这个好象是不能随便就写在自己的餐巾纸上发放别人。这属于一种宣传吧。

  主持人张绍刚:赵局长,这算侵权吗?

  赵刚:因为如果他在公共的场合的话散发,并且能够体现员工的这种身份的话,应该还是属于侵权范畴。

  主持人张绍刚:免费发,赵局长。

  赵刚:免费发,如果他在公共场合的话,他暴露他员工身份的话,他还是会有他这个公司或者为这个店来带来利益的,所以也是在禁止的。如果他自己家里用,就没问题了。

  主持人张绍刚:赵局长,您说这个相当于白说,我自己家用点餐巾纸,我还自己印上预祝北京2008年奥运会圆满成功?

  赵刚:有这样的。你比如说老太太剪个窗花,她贴在窗户上,这个就是表达自己一种心愿吧,谁也不会把它和商业活动联系在一起。

  主持人张绍刚:这样就没问题?

  赵刚:对。

  主持人张绍刚:高店长,听说后来你们面店还搞过什么庆祝2008奥运会然后吃面活动?

  高小姐:不是吃面,我们是做了一个大的拌饭,就1080人的拌饭,大型的,是一个跟广场一起举行的。然后本来呢,我们老板想做一个大的宣传,就是为了祝愿2008这个奥运的时候。还是要祝愿奥运成功。但上次有一次教训了,他说肯定要侵权,所以我们还是默默的吧。然后我们在上面写了一个2008。

  主持人张绍刚:在哪儿上?

  高小姐:拌饭上。拌饭上写了2008,但是没有写的祝愿奥运什么什么。

  主持人张绍刚:就有了前车之鉴?

  高小姐:对。我想问一问,就是说那时候如果大家,我们商家也好还是什么也好,就真的想表达对奥运这种祝贺,尤其是老板又是外国人这样的对中国一种热爱,你说用什么方法呢?包括我们这些纸式餐厅,或者什么什么这样的。

  主持人张绍刚:我觉得高小姐,你这个问题是好问题。赵局长,就有一些饭馆真是想要表达自己的那个热情,怎么办呢?这个应该鼓励呀。

  赵刚:这个应该是在奥组委的统一的组织下,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下,他采取一些统一的措施。比如说张挂统一的宣传招贴、彩旗等等。但是自己不能用吸引眼球的办法,那种办法是不允许的。

  主持人张绍刚:你明白这意思了吗,高小姐?

  高小姐:明白了,明白了。

  主持人张绍刚:有统一的规划,然后再申请,然后批准之后,然后统一那样。赵局长,一般你们在处罚的过程当中会结合着具体的情况来考虑处罚的力度吗?

  赵刚:应该是考虑这个主观的这种故意性的。就是说处于热情热爱奥运,那么他自己做了些活动,就无心之失,可能是侵权了。但是这时候在处罚的时候作为一个情节,应该是从轻的。高小姐,你们店最后是被罚了多少钱?

  高小姐:差不多一万吧。

  赵刚:但是已经说是很轻的了。好象应该是在营业额的60%倍左右,应该是那样的。

  主持人张绍刚:高小姐,我发现你们真是好,真是认错态度真是好。

  高小姐:真是认错态度好。

  主持人张绍刚:然后带头又说罚的不多,罚的不多。

  高小姐:真的是不多,那时候老板说也不多,真的是不多呀。

  主持人张绍刚:赵局长,一般这个罚的标准是什么?

  赵刚:罚的标准按照条例的规定,他是应该,如果有违法所得的话,就是没收违法所得,然后处以罚款,是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如果说没有违法所得,那么可以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主持人张绍刚:然后所以这一万块真是不算多?

  赵刚:应该说是不多的,确实是主要以教育为主。

  主持人张绍刚:2008年的8月8号奥运会开幕,后会不会在奥运会结束之后,这样的侵权案件就大幅度减少?

  赵刚:不好说。

  主持人张绍刚:就现在不好预测?

  赵刚:对。但是我们这个条例是到当年的年底,就到2008年的年底,到2008年的12月31号,就包括在奥运会结束之后,也仍然会针对奥运品牌,包括奥运的相关产品的侵权。

  主持人张绍刚:继续有追究?

  赵刚:没错,没错。对。

  主持人张绍刚:好的。谢谢赵局长跟我们电话连线,谢谢高店长。有空去你们那块吃一下大型的拌饭好吧?

  高小姐:好的。欢迎你们的到来。

  主持人张绍刚:然后咱们一块小范围的个人的预祝一下,北京2008奥运会圆满成功,好吗?

  高小姐:好的,好的。

  主持人张绍刚:谢谢,谢谢,再见。所以弄清楚侵权的界线特别简单,所谓的侵权就是是不是以商业为目的。如果很多个人想表达自己的热情,刚才赵局长也讲了,剪个窗花、画个画问题不大,但是千万不能把这些创作,包括这些标志用到商业和盈利活动当中来,就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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