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和房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6日13:39 央视《大家看法》

  央视《大家看法》播出节目“女人和房子”,以下是节目内容:

  101°热度故事:女人和房子

  经过两年的苦苦期盼,浙江海宁市长园村的朱勤英心中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了:村里同意给她一块宅基地。然而就在她满心欢喜准备建造新房时,却又遭受了当头一棒。

  朱勤英:“规划局他们说不同意了,停批了。”

  规划局不同意,就意味着朱勤英拿不到建房许可证。对此,朱勤英觉得不能接受,村里、和街道都同意她建房了,规划局为什么不批呢?朱勤英心急火燎地找到规划局。

  吴峥(海宁市规划局工作人员):“4月份以海政发19号文件的形式,就是呢,规定在

城市规划控制区的范围内停止村民的自建房。”

  规划局方面告诉朱勤英,在她的建房报告送上来的一个月前,市里出台了文件,要求停止自建房的审批,所以,退回了她的建房报告。并说,他们也觉得很可惜,只差一个月的时间,可也没有办法。

  看着仍是一片荒草的宅基地,朱勤英感到既生气又不甘心,思来想去,她觉得这事儿都怨村委会,村委会报到规划局的时间太晚了。

  朱勤英:“心里真的很气愤。因为为什么从03年开始,一直到05年我们不知道跑了多少次。村啊、街道,好不容易把建房报告送到规划局了,规划局说我们送的太迟了,送的迟和不迟好象不是我们的原因吧。”

  朱勤英说,她是当地土生土长的村民。1999年,她结婚的时候,因为丈夫是城镇户口,按照当时的政策,她不能把户口迁到丈夫那里,所以,她的户口就一直留在村里。紧接着,儿子出生了,儿子的户口也随她落到了村里,丈夫也因此一直没能分到福利房。那时,朱勤英就开始向村里申请宅基地。

  朱勤英:“村主任说,你丈夫没有房的话,你可以建的,不过他要让我等等,等市里面出台文件,出台你们出嫁女可以造房子的文件。”

  村委会告诉朱勤英说,因为她出嫁了,所以,在建房子的问题上,她和其他村民是不一样的。等市里出台了有关出嫁女建房子的政策,再做统一安排。

  根据2000年长园村委会的这份规定,男村民到了法定的结婚年龄,就可以得到一个宅基地。但对于已经出嫁的姑娘,即使户口仍在当地,只有嫁给城镇居民,且对方没有享受福利分房,只有一个孩子才可以建房。

  村书记:“都在按市里的规定来做,不是来卡出嫁姑娘,不是卡她们。”

  朱勤英说,同样都是村民,女人要建房却要比男人多许多的条件。但即便是这样,她也是符合条件的。

  朱勤英:“我想,肯定是和每个村民一样的啦。我尽的义务都一样,为什么建房,什么享受权利的时候,为什么就要跟他们区别开来?”

  朱勤英说,被人家称为出嫁女,并被区别对待,心里特别不舒服。可为了能要到宅基地,她也只好忍了。再说,村里也说她的条件符合要宅基地,宅基地给她留着,适当的时候会给她的。

  左等右等,总也不见有动静,朱勤英有些放心不下,隔三岔五就要到村里去打听一下,总能遇到这样的场面。

  村民:“她是女的,是男的早就解决了。他说,干脆就说你是女的,女的你就没有(宅基地)。他说的很干脆,不要说了,他又走掉了。总归要面对现实的了。你这样走掉就好了。”

  村民:“出嫁的,我们都是出嫁的女儿呀,我们也想来问问我们,给我们弄好没有,我们想建房,我们砖块都买好,放在那里,砖头都丢了好多了。拿掉了,偷掉了也不知道。”

  到村里来找的、来闹的都是出嫁了的女人,并且都是为了宅基地的事。为什么这些事都发生在出嫁女的身上?是不是仍然是因为嫁出去的女人,泼出去的水,村里才迟迟不肯给自己宅基地呢?

  新园村村支书:“都是女的村民(没批)”

  记者:“为什么你们就给男的批不给女的批呢?”

  村支书:“这是事实吧男的吧,反正我们是按照建房报告批的。还是有区别的吧,我们这里反正是正在考虑这个事情呢。”

  村支书说,这事儿要走一定的程序 但绝对不是专门针对出嫁女的 对此,朱勤英将信将疑,可想到村领导说话也不是随便说的,也就安心了一些。时间一天一天过去了,2003年,海宁市郊许多村的老房子要统一拆掉另建新房。朱勤英所在村也在拆迁范围之内,村民们纷纷拆旧房、建新房。

  村民:“几个儿子,只要岁数到了,就是有身份证了,有户头了,就可以拿地基了。”

  朱勤英觉得,这次村里拆迁,轮也该轮到她了。朱勤英说,她有一个弟弟,也已经结婚,她和弟弟的户口都在父母家,而父母的老房子是被要求拆掉的。于是,她和弟弟同时向村里递交了建房申请。

  弟弟的宅基地很快就批下来了,并动手开始建新房。与此同时,同批申请建房的村民也都建起新房,而朱勤英的建房报告则仍然被滞留在村里。

  朱勤英:“他们都已经住进去好几年了,我的嘛,仍旧是一直空着。”

  朱勤英的爸爸:“看起来,这个乡下呀就是乡下,对吧。儿子就是儿子,乡下的女儿不是人。说穿了,着的不是人,他们不当回事。”

  看着村里陆续建起来的一幢又一幢的新房,无论是朱勤英还是她的父母都觉得很不平衡。而这在当地许多人看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因为,在批宅基地的时候,历来都是以男人为主的。女人出嫁了,就应该由丈夫出面在丈夫的所在地要房子,而不应该再回娘家来要房子。他们说,如果每一个出嫁女都回来要房子,不就乱套了吗?

  村民:“女儿一般不可以的。出嫁了嘛,就没有房子的。”

  新村村支书:“这个东西不是我们定的,不是我们随便可以定的。农村就这个习惯,对不对?农村一般的女儿都出嫁,儿子呆在家里面。”

  据了解,在建造新村所涉及的每一个村,几乎都有朱勤英这样问题存在。仅长园村,就有18个这样的出嫁姑娘。村委会方面说,说她们是村民吧,已经嫁出去了,也不在村里住了;说她们不是村民吧,户口又没迁走。在他们看来,这些出嫁女并不是真的没房住,只是看到拆迁了,想趁机会额外捞好处罢了。

  长园村村支书:“她们太麻烦,我们累死了,真的累死了。天天为拆迁的事来闹,跑跑跑。以前从来没有要造房子,没有的。现在搞拆迁了嘛,她们呢,偏偏要来,要造房子。”

  新村村支书:“征地拆迁肯定要有补偿费。所以呢,不迁。”

  记者:“不迁的多吗?”

  新村村支书:“可以说,知道征地的,绝大多数不迁,很少迁,都留在娘家,不迁。”

  不仅没有得到宅基地,还被人说三道四,朱勤英感到特别难过,更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她说,村里明明就是歧视她是出嫁女,拖着不办,还不肯承认,她觉得村委会一定得给她个说法儿。

  朱勤英:“我是03年8月份就已经要求了,而且是书面要求,不是口头的。你说这个责任应该由谁来负担?然后为什么会造成这个后果,拖拖拉拉的。我是03年8月份就写了书面报告给你们村里的,通过快递,那为什么不和他们一块送呢?你说没区别,肯定是一块送的,一块对待的,你说没有区别,那你说说看,8月份建房报告都不批了。”

  工作人员:“我们没拖的,没拖的,哪个拖了?”

  经过近两年的时间的奔波争取,事情终于有了转机。2005年8月,村里终于拿出了了意见,同意批给朱勤英一块宅基地。然而,谁料到,这时,规划局又截止审批了。朱勤英说,这对她太不公平了。

  朱勤英:“你说他们拖拖拉拉,这个责任要我们来承担,我们肯定是想不下去的。你们也可以想的呀,我们不是05年申请建房,我们是03年申请建房的。你也要这样替我们想一下,我们不是突然之间05年才冒出来的。”

  工作人员:“批,我们主要是考虑一个时间点的问题。”

  这次和朱勤英同样遭遇的共有7个人,但无论她们说什么,规划局方面坚持,他们只能按市里的文件精神办事。自己明明符合条件,就是不批准自己建房,况且报告送的晚了,也不是她们的错。2006年7月,朱勤英等7人以海宁市规划局歧视妇女,不准她们建房的行政行为违法为由,将其告到了法院。

  那么,事情最终会是怎样的结局?朱勤英她们真的能和同村的男村民那样建起自己的房子吗?在村民的权益面前,她们又什么时候才能不被人称为出嫁女呢?

  361°全民互动:为什么这种性别歧视仍然存在?

  主持人张绍刚:尽管男女平等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了,但是因为性别歧视而引发的案例我们还时时能够听到。今天讲到的是宅基地,还有一些出嫁女在出嫁之后,连应该属于她的承包土地都已经不再归她所有,类似的事情绝不仅仅是朱勤英一个。都到了今天,为什么这种性别歧视仍然存在?能消除吗?这是我们今天的核心话题。

  主持人张绍刚:现在我们请导播帮我们来连通一下浙江省海宁市硖石街道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黄卫强的电话。喂,是黄主任吗?

  黄卫强:对。

  主持人张绍刚:黄主任您好,我是

中央电视台《大家看法》的主持人张绍刚。就朱勤英的这个自建房的申请,是从2003年就开始,不停不停地递。

  黄卫强:这个情况我不太清楚,因为我是中途,2003年以后才调到这个部门的。以前的情况不太清楚。

  主持人张绍刚:您来了这块之后,出嫁女因为宅基地,因为自建房的事情来找你们还多不多?

  黄卫强:她们一直在找了,一次又一次。

  主持人张绍刚:有这些出嫁女来找你们,社会影响大吗?

  黄卫强:这个我没办法回答了。

  主持人张绍刚:就是在你们当地的影响大不大?

  黄卫强:这个怎么说呢,我现在有点事,就这样。

  主持人张绍刚:其实我们今天讨论的这个问题你说敏感吗?从新中国成立开始就在强调男女要平等,但是为什么直到今天,在一个具体的村子里面,提到出嫁女要宅基地还是这么敏感的一个话题呢?现在我们请导播帮我们来同时接通两位专家吧。一位是中华女子学院社会学系教授罗慧兰教师,另外一位是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李莹的电话。

  主持人张绍刚:喂,你好,是罗老师吧?

  罗慧兰:是。

  主持人张绍刚:罗老师我刚才在和当地的街道联系,然后他们很匆忙地把我的电话挂了。

  罗慧兰:像这种出嫁女,她的利益受损失的问题是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用我们一句比较专业的俗语来说叫父权制。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机构或者一个村,这种父权制的这种观念特别得严重。它主要是源于社会观念的一种,社会意识的不平等,根深蒂固的这种男尊女卑的这种观念。

  主持人张绍刚:所以有一个,我就想请教一下李莹老师。从有了法律节目开始,就在关注着出嫁女的问题,土地补偿款、宅基地,然后农村土地承包等等。但是这些年关注下来,这样的案件非但没有减少,好像还有增多的趋势。而且往往不是发生在贫困地区。

  李莹:因为它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它土地的价格以及它的附加值都是比较高的。所以它的这种利益的冲突就显得更为的激烈。就是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他认为如果是给了女的,那就等于给了外姓人了,他认为是侵害了他们这个村里的其他人的利益了,所以这个是绝对不行的。

  主持人张绍刚:但是我们看一下从建国以来到现在那么多的法律,《宪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婚姻法》、《土地法》。

  李莹:法律上来说现在是没有问题,但实际上他是要靠人去推行的。尤其是这些有一些权利的这些人,掌管这些权利,他们的这种意识形态,他们的这种观念到底如何,他们有没有这种平等的意识。他们如果没有这种平等的意识,他如果还是这种男尊女卑,或者男尊女从的这种意识,那么他在执行的过程当中,他可能就会打很多很多的折扣,甚至可能给你反过来。

  主持人张绍刚:所以我觉得这个还是个观念的一个阻力问题。

  李莹:但是其实还有一些原因。一个还是立法方面还是有缺失的,刚才谈到的那几个法当中确实也规定了要保护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及相关权益。但是它只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可操作性不强。它没有规定就是说谁来去审查这个村规民约、村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包括分配方案的合法性,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没有这么审查的一个部门,执法上的缺失的话,就是在我们的执法者当中,包括法官,包括一些政府的部门,他们还没有一种,这种性别方面的意识,没有意识到这是妇女的合法的一个权益。

  主持人张绍刚:为什么这种矛盾显得这么这么得尖锐和突出呢?我觉得有一个折射出来的,就是我们现在的这个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够完备。所以说我们今天讨论的是一个小案例,但是在这个小案例背后有大背景。好,谢谢二位跟我们电话连线,谢谢,再见。

  主持人张绍刚:男女平等这句话已经喊了那么多年了,但是在今天的个案当中,当我们看到朱勤英所面对的实际的生活困境,和她一次又一次奔跑而无果的这个尴尬的时候,我们是不是要仔细地重新回味男女平等四个分量很重的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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