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设置征民意 相关规划批前公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7日04:26 南方都市报

  奥一网 昨天广州市规划局在网上对《广州市户外广告布局专项规划》(下简称《规划》进行了为期20天的批前公示,公示时间为5月9日至28日。

  市民可发送电子邮件到gzghgs@126.com,或登录www.upo.gov.cn发表意见。

  根据《规划》公布的内容,将在广州市域范围内划定七处城市标志性重点区域作为规划特殊控制区,分别为:珠江两岸沿线、白云新城-白云山地区、传统城市轴线地区、新城市中轴线地区、琶洲岛地区、洛溪岛地区以及大学城地区。上述地区应根据本次规划要求编制下一层次户外广告详细规划。

  有关人士指出,这里提到的户外广告,是指在户外独立或借助建(构)筑物设置的、向公众显示商业、服务信息的商业性广告或显示其他内容的公益广告,并不包括下列种类:不另设构架、构筑物的悬挂、张贴、印刷或手写广告;利用交通工具(包括各种水体漂浮物和空中飞行物)设置、绘制、张贴的移动广告以及交通标志、路牌、指引牌等。此外,对于户外招牌的技术标准将会另行规定。

  编辑: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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