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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李晓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安徽省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决定
(2007年5月15日政协第九届安徽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李晓广,男,汉族,1961年11月生,明光市政协原副主席、市人民医院原院长,九届省政协医卫界委员。因李晓广严重违纪,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撤销李晓广九届安徽省政协委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