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交通厅规定防汛车辆应优先放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7日10:24 新安晚报

  本报讯目前,我省长江、淮河均已进入汛期。昨日,省交通厅就今年全省交通系统防汛抗旱进行了部署,明确规定:各路桥收费站(点)、汽车轮渡,对防汛抗旱抢险救灾运输车辆,要优先放行,保证运输畅通。

  根据要求,各地交通部门将在近期对运输车船、公路桥涵(含进出水库的所属公路)、航道船闸、渡口渡船、港口码头、车站库场及低洼地带住户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完善应急预案,对因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等造成的公路中断,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抢修,确保公路畅通和安全度汛。省交通厅强调,各地对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及病险水库加固物资、器材、设备等紧急运输,要优先安排,及时、安全地完成运输任务,各路桥收费站(点)、汽车轮渡,对防汛抗旱抢险救灾运输车辆,要优先放行,保证运输畅通。另据悉,省交通厅防汛值班室24小时值班电话为:0551-3648035,3631072(传真)。

  (本报记者 刘建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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