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科技咨询公司人员挪用公款500万炒股被公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8日00:4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 原省科学技术咨询中心财务部部长丁翠霞,涉嫌挪用公款500万元炒股一案,昨天由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向庐阳区法院提起公诉。

  据悉,现年45岁的丁翠霞,在担任省科学技术咨询中心财务部部长期间,省科学技术咨询中心在2002年9月份,与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一个证券营业部,签订了两份“代理国债投资组合协议书”,投资总额500万元。

  丁翠霞在任职期间,未征得单位领导同意,以省科学技术咨询中心转款500万元到了该营业部,以中心名义设立了葛某某账户,后来又将这笔款项转至她同学张某某的账户上用于炒股,结果导致省科学技术咨询中心的500万元资金被张某某用于炒股而且造成了亏空。

  公诉机关认为,丁翠霞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将单位公款挪用给他人使用,在用作经营活动之后,造成单位公款损失121.3万余元,其行为已触犯《刑法》之相关规定,应以挪用公款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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