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全面清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家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8日08:07 法制日报

  本报乌鲁木齐5月17日电 记者潘从武 吴亚东从今天起,新疆开始全面清查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家底”。自治区将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对自查结果进行全面核查,核查重点是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房产、地产和交通工具。

  按照有关规定,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国有资产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能随意处置,全部国有资产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实行统一管理、统一配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转移、擅自处置国有资产或变更资产属性,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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