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规定公安机关办错案一把手需公开道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9日04:21 大河网-河南商报

  商报讯(记者王红伟实习生李小将)今后,公安机关办错案,不能再保持沉默了,“一把手”必须向辖区群众公开道歉。

  为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昨日,河南省公安厅出台新规。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秦玉海说,因为执法质量问题,2004年以来,全省共有11个县级公安机关被确定为执法质量不达标单位,有8位县级公安机关的负责人被免职或责令停职,9个执法绩效考评排名靠后的县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被调整。

  省公安厅要求,今后,凡辖区发生严重执法过错案件,公安机关“一把手”要落实“五个必须”:必须公开向辖区群众道歉;必须亲自做好善后处理;必须到上级职能部门作出检查;必须参加年度后进执法单位负责人培训班;必须在评先、晋职、晋级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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