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今日起开始收卡拉OK厅版权使用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9日06:55 辽沈晚报

  纷纷扰扰近半年的卡拉OK版权使用费怎么收的问题终于有了定论,我省卡拉OK版权使用费正价是12元/包房/天,这是国家版权局制定的相关收费标准的上限。

  暂定两个月内率先签约并一次缴清一年费用的卡拉OK经营者将享受每个包房8元/天的优惠政策。

  目前沈阳已有4家K厅签约,而沈阳卡拉OK厅近900家。

  我省已在沈阳、大连、鞍山等城市设立收费服务站点,沈阳、大连等10余家K厅经营者已签订交费使用协议,收费将从今年1月1日计起。

  对于这笔费用,主管部门称,禁止直接向消费者收取,但由于成本增加是否会涨价,则需要靠市场调节。

  辽宁的收费标准是参考了当地人均消费指数及人均娱乐消费指数等数据,同时与经营者调研协商,最终制定出来的。

  北京、

扬州的优惠政策都是8元/天/包房,西安一次性缴清一年、半年和三个月价格分别为8元、9元和10元,广州最高为10.5元、11元和11.5元。

  中国音像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辽宁联络站主任姜岷称,“这个收费标准不算高,在包房里也就是一瓶水钱,不会给市场造成太大负担。” (辽沈晚报 闫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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