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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称只是“运气好”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1日01:54 京华时报
树苗被种得密不透风,并且没有任何活的迹象 承包商称只是“运气好” 5月17日晚,张海福等两个承包商坐到了记者面前。他们告诉记者,种一棵树的成本约20元。记者从园林部门了解到,一棵银杏树的赔偿从120元到150元不等。 张海福称,他们多年在京从事苗木花卉生意,他们在北郝庄承包了几十亩地,共种了10万棵银杏树。他称种那么多树是为了将该地作为一个苗木基地。当记者提出,大多数树已死亡时,他说那是管理人员的责任,他们会按公司有关规定对管理人员做出处罚。 对于那些密密匝匝的树,张海福说一平方米正常的种植是6棵,但“20多棵也不会影响树木的正常生长”。 记者问如果发生了征地行为,而政府部门不补偿他们的树木,他们会怎么办。张海福大声说:“怎么能不赔呢?”他说他们也不知那里有工程要过,而且他们种树时,工程线路还没有最终划定,他们根本不知道工程要在那里过。他说如果政府不赔偿,他们将采用法律手段,坚决维护自己的权利。 在跟记者的谈话过程中,张海福不止一次提出,政府早就有政策规定,在规定日期前种的树,都是要按相应规定赔偿的。 另一位承包商王明军告诉记者,为了种树,他们共投入了八九十万元,政府不赔偿是不行的,不然他们的损失就大了。 面对记者时,众多的承包商都称自己是做苗木生意的,对于树木的死亡他们称是管理不善造成。他们均称事先不知工程线路走向,树木被划到工程范围内,只是他们“运气好”。 政府部门已开始调查 谈起树的事情,北郝村村书记的付国林一脸无奈。 付国林说,当初承包商找到他,他就觉得承包商“不对劲”,拒绝了承包商的要求,并指出他们种树想要赚取赔偿。付国林说他曾劝说村民不要将地租给这些人,但村民们不听,拿着承包商的钱对他说,政府有规定,在不改变土地性质的情况下,农民是可以将土地对外出租的,如果他再拦着,就要去告他。 付国林说,他能做的事就是拒绝在他们的合同上签字。 “这些人就是俗称的‘树虫’,政府各部门目前正在商量对策,坚决不赔。”昌平区园林局局长说。 5月18日上午9点,昌平区政府各部门专门对此召开了一次协商会议,但未最后达成一致意见。 区园林局局长董锦华称,他们请了评估公司人员一起到京包高速路工程一线进行调查,发现情况非常严重。绝大多数银杏树已死亡,而那些树的栽种路线与工程路线相差无几。董锦华说,他搞不明白那些人是从哪得到的工程草图。 董锦华说,目前的问题是,按北京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获得批准文件自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进行抢栽抢种的不予补偿,而这些承包商是在公告公布前就已将树栽上。所以事情处理起来有相当难度,一旦政府采取相应强制措施,将可能面临行政败诉的危险。 董锦华说,目前正对情况进行摸查,具体种植数据还未最后确定。一旦查清事实真相,发现是“作弊”行为,绝不会对这些“树虫”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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