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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禁止公务员利用上班时间炒股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1日08:15 法制日报
本报记者 陈东升 5月19日,在浙江省温州市区松台广场、世纪广场、海坛广场的“阳光投诉”现场,温州市62家职能部门的144名正副局长设立了144个投诉点,现场接受群众投诉。记者在现场看到,公务员擅离职守炒股或上班时间忙于炒股,对应办事务不及时办理、对群众的正当要求置之不理等内容,赫然列入投诉受理范围。 温州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殷乐人在投诉现场对记者说,对投诉中的公务员上班时间炒股影响工作等问题,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将及时查处,予以问责。对其中情节恶劣的典型事例,市监察局将直接立案调查,并会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温州像个大赌场,全民炒股不正常。”坊间流传的民谣形象地概括了浙江省温州市的“炒股热”。 公务员炒股热席卷温州 来自温州市证券期货业协会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4月末,全市股东账户开户数173800。今年1至4月,温州市新增5.7万股民。今年1至4月份的交易额达2034.58亿元,比去年全年还多64%。 “所有数据都创历史新高。”温州市证券期货业协会秘书长林奕茂对记者说,“在4月份一个月就新增加三万多新股民。” 申银万国温州营业部交易主管彭新娅介绍说,“现在预约开户都要约到一个星期以后了。” “在新增加的股民中,公务员占了相当大的比例。”记者的老邻居焦森林是个资深“股民”,已经炒了十多年的股。他说,“这几个月来,我在市场上碰到的很多相识的人几乎都是机关工作人员。听说别人炒股发了财,一些公务员连最基本的炒股常识都还不了解,就直接杀了进来。” 观察人士认为,温州市掀起公务员炒股热,是因为这里的公务员手头宽裕乃至富有。 据了解,作为我国民营经济的发祥地与市场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温州市目前的民间资本极为丰厚。许多温州市的公务员,或家人办厂开公司,或在民营企业中投有股份,或靠“炒房”等投资获取财富的“第一桶金”。 炒房产、炒煤炭、炒商铺、炒棉花……多年来,温州人什么都敢炒,就是不炒股!然而,自2004年开始,随着国家系列宏观调控政策的相继出台,温州市的民间资本悄然追寻着其他赚钱的机会。 到了2006年,温州人对股市的态度终于来了个180度大转弯:从最初的拒绝变为到现今的拥抱。 温州市委党校教授陈中权说,“公务员热衷于炒股,这也反映了温州人的投资习惯:跟风、结伴、有钱大家赚。” 公务员上班炒股遇禁令 今年三四月间,温州市的乐清市作风年建设办公室组织力量,以明察暗访等形式,先后5次对全市60多个机关单位、乡镇以及13个基层站所开展了作风纪律大巡查活动,结果发现,一些机关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上网炒股。 “那天下午三点多钟,上班时间已过去一个多小时,我们来到某局机关检查时,发现公务员谢某正在网络上‘专心致志’地炒股,以至我们一行站在他身后都没有察觉。”乐清市政府纠风办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回忆说。 “上班时间上网炒股,公务不作为已影响行政效能的提高。”乐清市监察局局长、作风办主任赵顺鹏介绍说,为严肃劳动纪律,该市决定对上班炒股、脱岗的3名国家公务员给予行政告诫,对上班炒股、脱岗的9名聘用工作人员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立即辞退的处罚。对6个作风纪律松散、规章制度执行不严的行政机关发出了整改通知书。 为从制度上遏制上班炒股现象,近日,乐清市出台了“六条禁令”,严格禁止公务员在工作时间内上网炒股、玩电脑游戏等。禁令规定,今后,如接到群众有关这方面的投诉,将一律一查到底;查证属实的,一律追究公务员违纪责任,并追究其领导责任。 据了解,公务员上班时间上网炒股,在温州市的平阳县同样被严禁。“利用上班时间上网炒股者,一律给予免职或调离岗位;不认真纠正或屡次发生机关工作人员利用上班时间上网炒股的单位将追究单位领导责任。”5月16日,平阳县纪委、监察局发出通知,严禁机关工作人员利用上班时间或办公电脑上网炒股。 “为炒股,平阳县机关少数工作人员,每天下午3时后才开始办公,而这时距离正常下班时间只剩下两三个小时,给群众办事带来不便,有损机关工作人员形象。”今天下午,平阳县纪委书记朱建和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根据浙江省机关效能建设“四条禁令”的规定,平阳县纪委、监察局还发出通知,要求当地各部门在6月22日前,对办公电脑进行一次清理检查,一律删除炒股、聊天、游戏等软件。从6月底开始,该县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将会同该县效能办等单位,对清查和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对办公电脑未删除炒股软件的,一律给予告诫处理,并给予其所在单位通报批评;对利用上班时间网上炒股者,一律给予免职或调离岗位处理,并扣发其全年考勤考绩奖。”朱建和说,“对通知下发后仍不认真纠正,或屡次发生机关工作人员利用上班时间上网炒股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禁止上班炒股于法有据 “禁止公务员上班炒股,于法有据。”温州市政协委员、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戴北平律师一直是机关效能建设的积极呼吁者。今天下午,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公务员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公务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应当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该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等行为。从这些规定中不难看出,公务员炒股属于法律规定的禁止性行为,乐清、平阳、鹿城等地对上班期间炒股作出禁止性规定,是有法律依据的。 戴北平认为,如果一个机构出现公务员上班炒股现象,说明这个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公务员无所事事,所以才有闲暇时间炒股。建议在纪检监察部门实施惩罚的同时,人事编制部门也对这一机构进行人事精简,减少冗员,做到精兵简政,提高办事效率。 “仅有禁止性规定是不够的。要真正禁止公务员上班炒股,必须采取辅助性惩罚措施。”戴北平说,“把炒股与饭碗联系在一起,看谁还敢上班炒股?” “乐清、平阳等地对上班炒股的禁止性规定值得肯定。”温州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殷乐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其实,上班期间禁止玩电脑游戏一直是温州市效能监督的重点。他表示,针对目前一些地方出现的公务员上班时间炒股新现象,市监察部门将结合“阳光行动”,要求各县(市、区)加大这方面的监察力度。 殷乐人介绍说,目前温州市正在开展的“阳光行动”,从今年4月份开始,历时8个月,分“阳光发动”、“阳光自查”、“阳光投诉”、“阳光整改”、建立“阳光工作机制”5个阶段进行,其主要内容是,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为主题,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构建长效机制为根本,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大力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加快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提高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树立政府新形象。 殷乐人说,相信随着“阳光行动”的逐步深入,公务员上班时间炒股现象一定会得到根本遏制。 本报温州5月2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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