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将扩大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1日13:55 中国徐州网

  中国徐州网-彭城晚报讯 (记者 冯敏,实习生 陈筱璐) 记者昨日从市房管部门了解到,我市今年新建经济适用房88万平方米,在县城以上城镇今年都建立廉租住房制度,而且还要逐步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

  据了解,为保证住房制度顺利实施,我市相关部门将制定住房保障规划:包括制定公开透明的近期和中长期住房保障规划,分别确定廉租住房、经济住房等年度建设计划和总体规模,明确各种住房保障形式的对象,并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适度扩大住房保障范围,提高住房保障标准。年底前,各县(市)、贾汪区政府将完成并公布“十一五”时期住房保障规划,接受社会监督。

  经济适用住房是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要方式,也是稳定

房价的重要措施。今后,各县(市)、贾汪区本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应不低于当年住房建设总量的10%,
户型
建筑面积要严格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
经济适用房
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5年后,方可按市场评估价上市出售;出售时,要按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土地出让金等收益。

  为了在全市建立廉租住房制度,我市将会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确保土地出让净收益5%以上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各县(市)、贾汪区城镇廉租住房补充资金,每年年初由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策,市财政局统一核拨;建立廉租住房资金专户,实现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应筹尽筹,专项用于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廉租住房购建、维修和物业管理等。对于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以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为辅。住房租赁补贴额,要按照市场租金和最低收入家庭可承受的租金支出水平的差额合理确定;实物配租的结构比例,要根据市场供给、保障需要和保障资金合理确定;经济条件较好的县(市),要通过新建一批小套型住房、收购现有旧住房和空置商品房、从剩余公有住房中统筹部分房屋等方式解决廉租住房房源问题。

  此外,我市各地将逐步扩大廉租住房保障的范围,首先要解决好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然后,逐步扩大到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和最低工资线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将来再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今年年底前在县城以上城镇全面建立廉租住房制度,对所有最低收入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原则上,城镇低保家庭实行全额补贴,其他低收入家庭根据其负担能力实行差额补贴。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18,200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