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中国网费严重偏高 批评政府袒护国企(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1日14:28 新民网
专家称中国网费严重偏高批评政府袒护国企(图)
阚凯力

  【新民网·独家报道】5月18日,信产部在其网站上公布国际电信联盟的国别上网费比较数据回应外界“中国上网费过高”的质疑,根据该数据,中国上网费占人均国民收入的比重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29,信产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中国上网费实行市场定价。

  5月21日,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产业政策与发展研究所教授、信产部电信法起草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著名电信专家阚凯力向新民网表示,从相对值来讲,中国确实上网费严重偏高,因此政府有必要干预上网费。阚凯力认为有关部门为了维护国有企业利益故意压制和拒绝世界先进技术,致使电信业发展已十分落后。

  信产部官方数据遭质疑

  5月18日,信产部在其网站上公布国际电信联盟《2006年世界电信发展报告》,根据

信息产业部的数据,中国上网费绝对值是10.13美元,低于美国日本等绝大多数发达国家;从相对值来看,按2004年北京地区宽带每月20小时,3美元的实际资费水平为全国资费水平算,中国上网费占人均国民收入的比重修正以后为2.8%,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29,是亚洲平均水平的1/13,欧洲平均水平的1/2.1,是亚洲平均水平的1/13,欧洲平均水平的1/2.1,俄罗斯的1/3.6,印度的1/7.7,尼日利亚的1/90。

  这一数据与4月28日世界银行公布的“中国上网费占收入比例是发达国家的10倍,也高于东亚及太平洋地区平均水平”的结论相违背。信产部引用该数据时表示,中国的网费实行市场定价原则。对于信产部的数据和说法,专家和网友均提出了质疑。

  阚凯力对新民网表示,目前各地的宽带上网基本还是由当地的主导电信运营商独家垄断的,各部门实际上在维持一个垄断价格,亟需政府出面干预,“市场定价”并不说明政府不需要干预。

  网友“北在野”在其博客中对信产部数据也提出了质疑,首先是信产部引用数据来自于2004年8月国际电联报告,“搬出历史数据来平衡民意,可见管理部门和运营商捍卫既得利益的仓促”;第二是数据以“一月上网20小时费用”为统计标准,而非目前使用最多的宽带包月费用。

  中国上网费确实严重偏高

  21日上午,阚凯力在接受新民网连线时表示,从绝对值的角度讲,中国目前的上网费不高,比西方发达国家要低;但是从上网费占收入的比重来讲,中国上网费确实已经严重偏高。而对中国的信息产业发展、普及互联网业务起主要制约作用的应该是相对指标。

  阚凯力说,以北京上海等大城市为例,一个月的宽带套餐费用是100元左右,而很多中西部地区这一费用可能只有40-50元甚至20-30元,可见北京上海等地区降价的空间非常大。但发达地区的网络用户高度密集,网络建设和维护的相对成本要低,但定价却高,这是不正常的价格现象。

  政府袒护国有企业拒绝新技术

  阚凯力向新民网介绍说,世行全球信息通讯技术局局长最近呼吁在新的技术浪潮下,中国政府要加快步伐。世行所说的“新技术浪潮”主要是指

网络电话和无线宽带覆盖技术。

  提到无线宽带覆盖,阚凯力表示目前这一技术目前已在欧美全面应用和普及,并且多数是由政府向市民免费提供。这一技术在很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也成为趋势,新加坡、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均已实现。现在印度也表示要搞无线宽带覆盖。

  阚凯力认为,印度两年后实现“无线城市”普及、让大部分城市地区免费上网并不是天方夜潭,完全有可能。由此可见,中国在信息产业新技术发展方面已经相当落后,不仅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也落后于周边的印度等近邻。

  至于中国信息产业落后的原因,阚凯力表示,为了维护国有企业利益,政府的政策对新技术浪潮是压制和拒绝的态度。如果政府引进和普及新技术,并效仿外国模式提供免费上网支持,所有的国有企业运营商,无论是否垄断,都会“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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