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市民对机动车燃油附加费征收可提供建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2日07:24 南海网-海南日报

  本报海口5月21日讯 (记者邱大军)记者今天从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获悉,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于近期组织对《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燃油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实施十年来所产生的作用、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调查和综合评估,为该法规的修改完善提供依据。

  《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燃油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是1996年制定并颁布实施的,是我省以立法促进公路规费的征收与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这次立法跟踪评估是一次“立法回头看”活动。其目的就是通过立法跟踪评估,促进该法规的修改和完善,不断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

  为了充分发扬民主,增加立法工作透明度,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决定,以问卷调查和开辟网上评估专栏的方式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和评估专栏已在“海南在线”网和“海南人大”网上公布,社会各界人士也可将评估意见和修改建议于6月20日前以信函形式寄送或通过电子邮箱发送。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邮编:570203。电子邮箱:jjfgc@hainanpc.net。海南在线网站网址:http://www.hainan.net 。海南人大网站网址http://www.hainanpc.net。联系电话:65380851,65378026,65343225,65342661。传真:65228592,65343225,65342661。

  据悉,《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燃油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全文,可通过“海南人大”网站法规库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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