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城镇居民放弃生二胎可增公休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2日09:48 新华网

  新华网银川5月21日电 (记者张娟) 为奖励符合生二胎条件但自愿终生生育一个子女的城镇职工,银川市规定除享受宁夏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规定的优惠政策外,工龄满7年的每年还可增加5天公休假。

  据银川市人口计生委宣教科介绍,银川市制定的《银川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规定,凡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但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职工夫妻,可享受休假和领取不同独生子女费。如双方都是城镇在职职工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双方单位分担,夫妻俩每年各增加5天公休假。

  据悉,近几年通过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扶贫”工作的实施,银川市流动人口、移民地区、农村地区超生现象得到了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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