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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今年高考出新规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2日13:05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孙鹤)昨日,记者从内蒙古招生考试中心了解到,考试结束前30分钟后交卷退出考场的考生一律不得离开考点,集中专人负责对这部分考生的进行管理。 为防范有组织、有预谋的高考团伙舞弊事件的发生,确保自治区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内蒙古招生考试中心研究决定:自治区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统考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后交卷退出考场的考生一律不得离开考点,由考点设立考生休息室,集中专人(必须两人以上)负责对这部分考生的管理,待该科目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离开考点,各考区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负责对此项工作进行监督。 ★相关链接 据《考生考试守则》规定考生进入考场,除2B铅笔、书写蓝(黑)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削笔刀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内蒙古招生考试中心提醒考生:一般试卷包括《卷Ⅰ》、《卷Ⅱ》和《答题卡》其中《卷Ⅱ》一律用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同一种书写工具作答,不得交叉使用两种书写工具作答必须使用蓝色或黑色同一种颜色作答不得交叉使用两种颜色作答,不得使用其他颜色作答。答题内容要写在密封线外题目下面空白处,若空白处不够用,可移至密封线外其他空白处,但要注明移至何处,写清题号。答题内容书写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修改答题内容不准使用涂改液、修正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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