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今年高考出新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2日13:05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孙鹤)昨日,记者从内蒙古招生考试中心了解到,考试结束前30分钟后交卷退出考场的考生一律不得离开考点,集中专人负责对这部分考生的进行管理。

  为防范有组织、有预谋的高考团伙舞弊事件的发生,确保自治区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内蒙古招生考试中心研究决定:自治区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统考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后交卷退出考场的考生一律不得离开考点,由考点设立考生休息室,集中专人(必须两人以上)负责对这部分考生的管理,待该科目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离开考点,各考区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负责对此项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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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考生考试守则》规定考生进入考场,除2B铅笔、书写蓝(黑)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削笔刀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内蒙古招生考试中心提醒考生:一般试卷包括《卷Ⅰ》、《卷Ⅱ》和《答题卡》其中《卷Ⅱ》一律用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同一种书写工具作答,不得交叉使用两种书写工具作答必须使用蓝色或黑色同一种颜色作答不得交叉使用两种颜色作答,不得使用其他颜色作答。答题内容要写在密封线外题目下面空白处,若空白处不够用,可移至密封线外其他空白处,但要注明移至何处,写清题号。答题内容书写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修改答题内容不准使用涂改液、修正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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