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牙防组成立之时就并非是法人组织(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2日20:51 CCTV《东方时空》
全国牙防组成立之时就并非是法人组织(图)
透视牙防组事件

  CCTV《东方时空》5月22日播出“透视牙防组事件”,以下是节目内容。

  张羽:

  全国牙防组这个曾经在牙膏广告中频频露脸,被消费者视为权威的机构。在4月30号被卫生部宣布正式撤销。在此之前一年多的时间,牙防组因为违规认证的问题备受争议,因此,很多人对他一夜之间寿终正寝并不买帐,认为它背后还有什么问题呢。那么在十天之后,卫生部首次公开承认要对全国牙防组的经济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 毛群安:

  任何机构从事认证认可工作,都要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来开展活动。对于牙防组以及还有一些机构在这些方面存在的问题,包括经济问题,有关部门都在调查处理之中。

  这是在最近的半年当中,卫生部第三次向公众宣布有关牙防组的问题。

  1988年,牙防组由卫生部批准成立。

  2005年起,部分媒体及消费者对牙防组的认证资格提出质疑。

  2006年11月,卫生部做出回应,叫停牙防组开展认证活动。

  5个月后,卫生部宣布撤销牙防组。10天后,卫生部宣布牙防组在认证中存在经济问题。至此,持续了一年多的牙防组事件,似乎有了一个初步的结论。

  据了解,全国牙防组在成立之初并没有设专职的工作人员。在人员构成上,基本上是由全国各地口腔医学研究机构和口腔医院的专家组成。那么成立之初,卫生部对牙防组的定位又是什么呢?

  毛群安:

  因为牙防组在1988年成立的时候就是非法人的组织。应该是牙防组当时的主要任务是为卫生行政机关提供在口腔保健方面技术的咨询和指导。

  从牙防组的产生来看,它既不是政府的一个行政职能部门,也不是经民政部批准备案的民间协会组织。但是牙防组自成立以来,在没有任何授权和认证资格的情况下,却陆续开始对牙膏等口腔保健品展开医学推介和所谓的认证活动。1992年至今,全国牙防组先后为佳洁士、两面针、乐天木糖醇口香糖等九种口腔保健用品做过类似所谓的医学认证,并以捐赠的名义收取企业几万元,甚至上千万元不等的费用,之后,相关企业则可以在其产品包装上或广告中使用“经全国牙防组认证”的字样或形象,客观上给消费者选择产品带来某种暗示。

  消费者:

  一看有牙防组(认证)的话好像买的踏实。

  消费者:

  比较放心一点。

  消费者:

  我认为是不是就是好的意思。

  记者:

  在您的心目中,牙防组是个什么样的组织?

  消费者:

  我心目当中,过去来讲就是一个监督组织。

  消费者:

  反正代表了国家。

  消费者:

  其实大家也都是闹不清楚的。当然一冠以“全国”什么的,大家伙儿就觉得得信。

  解说:

  牙防组的认证活动被宣布违法,并被责令叫停之后,在消费者当中一时引起不小的震动。

  消费者:

  就是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

  消费者:

  欺骗消费者。

  消费者:

  这种组织我觉得在它成立的时候就应该限定它,比如说它是民间组织,就别让它冠“中华”、“中国”不就完了吗。

  记者:

  当初赫赫有名的全国牙防组,它的大本营就设在我身后这个院子里的一栋大楼里。

  牙防组的办公室就在这栋楼的四层,记者看到,现在这栋楼里分布着北大口腔医学院的一些科室,据这里的工作人员介绍,以前在四楼的楼道口以及404房间的门口都挂有“全国牙防组”的牌子。如今牙防组被撤销,自然也就摘了牌。

  原牙防组工作人员:

  只是把牌子撤了,但是我们还有些工作在做,不可能就从这儿搬走了,那搬到哪里去?

  张羽:

  今天我们请了两位独具慧眼的专家,一位是

北京大学行政管理学院教授张国庆老师。欢迎您。另一位是法学博士律师李刚先生,欢迎您。李刚博士也是首先通过状告牙防组这种方式来揭露牙防组违规认证问题的人。李博士,在你状告牙防组的时候,你当时认定它是一切什么性质的机构呢?

  李刚:

  这确实是非常困惑的。因为要在诉讼上……

  张羽:

  诉讼主体。

  李刚:

  诉讼主体,诉讼主体叫当事人和能力,谈到它能不能当被告,但是从牙防组的官方网站上反映,有一份1988年卫生部批准成立这个组织的红头文件,里面谈到了牙防组的功能,协助卫生部开展口腔预防方面的工作。

  张羽:

  但是消费者还是有些模糊,牙防组到底是一个什么性质的机构,是半官半民、不官不民?

  张国庆:

  您这两个词都可以用,既是不官不民,也是半官半民,看你怎么去解说。之所以说它有官的成分,是因为它的组长是卫生部的重要官员,同时它也是卫生部正式下文批复成立的机构,同时在批复的同时,还给它赋予了一定的职能。从这个意义上讲,它是具有官方背景的一个组织。之所以说他是民,它又不是正式的国家机关或者国家的机构。它的大部分成员或者绝大部分成员,是来自全国牙齿专业行业的教授或者是一些专家,他们组合的。所以当时的名称很有意思,叫做全国牙病防治指导组。指导组,我个人的理解,它应该是带有一种专业的公共政策咨询性的机构,换句话讲,它本身没有任何行政职能。

  张羽:

  能参与这样的经济活动吗?

  张国庆:

  照我个人的看法,基本上不应该这样做,基本上是类似于内设机构。这类机构通常不具有直接对外发布或者直接对外部提供什么东西的职能。

  张羽:

  其实最早发现牙防组的问题,是一位普通的消费者,正是由他开始一步步揭开了这样一个所谓的权威机构的面纱。

  张羽:

  牙防组1988年成立时,既不是政府的行政职能部门,也不是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民间协会组织。作为卫生部门一个具有专家咨询、指导功能的内设机构,却长期以来做着大量外部的事情。

  2004年,北京消费者杨连弟在使用宣称能够治疗牙龈出血功效的高露洁、佳洁士等四种牙膏后,发现根本没有效果,于是2004年9月他状告这四家牙膏厂在包装上进行虚假宣传。

  消费者 杨连弟:

  我认为作为消费者,使我的权益受到侵害。

  中国口腔清洁护理用品工业协会常务副理事长 相建强:

  它的基本功能清洁牙齿、清洁口腔。靠它去治疗口腔的疾病是达不到目的的。

  而《国家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3条规定,非药品不得在其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有关宣传资料上,进行含有预防、治疗、诊断人体疾病等有关内容的宣传。一年后,法院判决杨连弟胜诉。通过这起案件,许多媒体注意到,这些败诉厂家的牙膏包装上都注明是得到全国牙防组等组织认证和推荐的,甚至有的虚假宣传词就是直接引用牙防组的。于是,人们把更多的目光聚焦到了全国牙防组上。这是一家什么样的组织?为什么会对牙膏进行虚假宣传和认定?它的认证程序是不是科学有效?谁也没有想到,从这个时候开始,一个惊天的秘密一步步被揭开了。

  就在杨连弟状告牙膏厂进行虚假宣传的同时,2005年9月,北京的律师李刚也敏感地发现,在牙膏等产品上大肆进行认证的全国牙防组,并没有认证资格。于是,他第一个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牙防组违规开展认证。通过法院,李刚才知道,人们心目中的权威——全国牙防组,原来是一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不能当被告。于是李刚手持经预防组认证的某口香糖产品,状告该产品非法使用牙防组认证标志,最后胜诉。

  2006年8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卫生部各发出司法建议函,建议两部门对全国牙防组的违法认证行为展开调查,并作出相应处罚。全国牙防组的所谓权威认证的假面纱逐渐被掀开。2006年11月,国家认监委和卫生部共同叫停全国牙防组开展口腔保健品认证活动,牙防组事件逐步升级。

  张羽:

  现在问题出来了,大家说这个事情不应该不了了之,解散为之,要处罚,要追究责任,处罚谁呢?怎么处罚呢?

  李刚:

  首先《认证认可管理条例》对于违反认证的,法律责任是有明确规定的,对未经批准非法开展认证活动的机构,一是要取缔,二是处十万到五十万的罚款。第三,有违法所得,要予以没收。问题是现在牙防组被撤销了,由谁来作为责任的受体、承担者呢?从我个人认为,还是应当由卫生部来承担。

  张羽:

  同时,我们也看到这次不光牙防组的认证被撤销了,国家还撤销了五个有关方面的认证。为什么会出现这么普遍的现象?

  张国庆:

  我觉得这个问题,可能要比较客观地回答这个问题,我觉得我们还是要承认一个客观事实,就是我们国家处于一个转型期,处于一个剧烈变动的时期。

  张羽:

  不能简单论之。

  张国庆:

  当初我们可以看出来成立这个机构,事实上还是公益目的,希望推进全国牙防的事业,赋予它的基本职能似乎也是这样的职能,你看一大批专家。可是这个过程当中并没有行政职能,我想这个机构是一个松散的机构,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很严密的组织机构,这样就会出现一个问题,既要履行一定的职能,又没有相应的明确的法律地位,没有明确的行政地位,同时我估计,我只能是推论,恐怕还没有资金来源。这个机构还要生存下去,怎么办呢?就要想一些办法搞一些钱,实际上怎么赚这个钱呢?人家为什么要给你这些钱呢?就是因为你有这个东西。前面提到的这种不官不民的身份,借用了国家一种特有的公信力,老百姓都在电视里见过“全国牙防组权威认证”,真正值钱的是这个章。

  张羽:

  出卖公信力。

  张国庆:

  就是借用了这个公信力,在这个灰区里进行运作,打了一个擦边球,这样的方式获得所谓的赞助。

  李刚:

  确确实实。在乐天公司与牙防组签订的合同里,开头就写明了“牙防组是卫生部领导下的权威机构”。权威向企业推销这类产品,最需要,最廉价的一种广告手段。

  张羽:

  当媒体质疑牙防组违规认证的问题,牙防组通过媒体公开叫屈,他说我们整个认证过程是非常严谨、科学的,但是随着媒体的进一步调查,有了更深的发现。

  牙防组负责人:

  参与我们国家口腔保健用品认证,对于我们我牙防组来讲是一种责任,去帮助老百姓,去指导老百姓,让老百姓的牙齿能够好起来,这就是我们一个很简单的道理。

  虽然没有认证资格,但是该负责人却依然强调,经过他们的认证和试验,这些牙膏不仅有清洁作用,还显示出了许多特殊的治疗功效。那么这个带着“国”字号光环的牙防组,到底在用什么方式进行认证?他们对产品进行认证,真的是单纯为了保护老百姓的牙齿,还是有其它什么目的呢?记者找到了江苏一家产品经过牙防组认证的牙膏生产厂,在该公司,记者看到了这份临床疗效分析报告,上面写到“不但有效地抑制菌斑的形成,控制炎症,而且对牙龈出血症状改善较为明显”。记者在上海的一家医院找到了为该牙膏做临床试验的负责人胡纯贞医生,她向我们介绍了进行这次牙膏试验的过程。

  上海某医院医生 胡纯贞:

  我们就是跟他们说怎样刷牙,因为牙膏和牙刷是厂家提供的。

  这次试验共找来了160个人进行了6个月的临床实验,而试验的牙膏都是厂家提供的,并不是从市场上销售的该广告中随机抽选的,同时,所有的受试者也不是从社会上随机是抽选的,全部都是该口腔医学院的在校学生以及职工。在这6个月当中,对他们使用牙膏的疗效进行两次检测。那么这两次检测是否能够保证报告的科学性和严谨性呢?

  胡纯贞:

  当然总是还有些不够理想的地方,今后要做的话,从各方面认证了以后,加强观察的力度。

  事实上,受试者在这半年当中是否在使用这种牙膏,是否又在按照规定刷牙,胡医生表示只能靠受试者自觉。但就是这样的许多环节几乎都不受控制的试验,最终却得出了这样一个认证陈述词:“对许多口腔致病菌具有独特的杀菌作用,能有效地减少牙斑菌,预防和减轻牙龈炎”。

  胡纯贞:

  那他夸大了这个治疗的作用。

  尽管没有认证资格,认证过程也存在很多漏洞,但是经牙防组认证的溢美之词还是被企业印在了其认可的产品包装上,成为企业向消费者推销产品的强有力的证据。为什么牙防组要为厂家做这些事情呢?上海这家牙膏厂的董事长告诉记者,他们在包装上的词都是经过了全国牙防组同意才可以添加上去。

  江苏某日化公司负责人 童渝:

  还是为了推广我的牙膏,这是我最主要的目的。你说我们是没有目的的,我们就是为了去支持牙防,那是假话,不可能。表面上说我们是朋友,我们两个携起手来去搞牙防事业。某个程度,你是给我敲章,我们之间有没有经济关系呢?有经济关系。

  2003年实施的《国家认证认可条例》明确规定,认证机构不得接受任何可能对认证活动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资助。但在这家公司和全国牙防组签订的协议中却写到,“公司自愿资助全国牙防组每年十万元人民币”,虽然写的是“自愿”,但企业透露,这其实是认证的条件。

  记者:

  如果说您没有按照附件二的资助证明上来讲,每年给予最低起码,10万元的赞助,会是什么结果?

  童渝:

  那么肯定,他要说对不起,童总,你不要用(认证词)了,那肯定GOODBYE,就这么简单。

  目前有关部门正在调查牙防组的经济问题。据目前一些媒体公布,牙防组仅为宝洁公司进行认证,就收到了一千万元的捐赠。那么,牙防组从企业收取的大笔资金又用到哪里去了?据一些媒体调查,为牙防组收取捐款的中国牙病防治基金会,2005年度的财务报告显示,该基金会用于公司福利及办公支出占到了总支出的73.42%,这与《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的低于10%的要求呈明显倒挂之势。

  张羽:

  我们看到了记者方面的调查,刚才两位也举到了通过出卖公信力换得经济来源。我们不得不把认证跟钱划上等号。实际在真正调查过程中,李博士你刚才举到乐天的例子,好像是非常典型的是吧?

  李刚:

  是的,因为在诉讼过程中,通过证据交换,我们看到口香糖认证过程中,我个人认为是比较随意的,随意抽取了六个成年男性咀嚼口香糖,隔一段时间进行检测,证明有效地防治了牙斑菌。

  主持人:

  六个人嚼一嚼就证明了?

  李刚:

  对,而且是六个成年男性,样本是不是具有普遍性等等是令人怀疑的。

  张羽:

  应该说认证过程是非常荒谬的。我能不能这样理解,一旦有公信力的权威认证要跟经济利益挂钩的话,很难保证最后真正的公正。

  张国庆:

  对,我们谈的这件事情有一个巨大的问题,全世界凡属比较规范、比较法制的国家里面,都有一条原则,这种所谓权威性的认证,只要称之为权威性的认证,都有一条通则,什么样的通则呢?就是利益的非相关性。只要跟利益放在一起,你就不能说你是权威认证。所谓权威认证反过来讲,必须有利益的不相关性。

  李刚:

  现在实行的这套认证制度叫市场中介机构进行认证,是可以收费的。但是为了保证利益不相关,另外也明确规定认证机构不得与行政机关有利益关联,牙防组这个情况恰恰跟卫生部是有密切联系的。同时法律有规定,认证机构不得接受企业捐赠,这就是为了斩断利益联系。

  张羽:

  现在大家对于牙防组问题,可能最关心的还是现在对于它巨额的经济资助的调查来源。应该从哪方面调查?最后会怎么处理呢?

  张国庆:

  问题在哪里呢?问题在于这个钱一定都回到基金会。牙防组它本身不是一个法人,又是一个不官不民的机构,所以在接受这个捐赠或者接受其它来款的时候,我估计在财务上也是有困难的,怎么办呢?成立一个基金会,对吧?基金会我们刚才已经说到了,实际上他们的重复率,人员结构的重叠率是非常高的。

  张羽:

  所谓捐给基金会,实际上基金会和牙防组是两块牌子,一套机构。

  张国庆:

  对,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比如说基金会的秘书长是牙防组的副组长,基金会的法人也是牙防组的副组长,你说他们根本是两回事,怎么会是两回事呢?更重要的还有一个问题,这个钱来了以后怎么运作的?我们看到媒体报道当中,似乎用于公益目的的钱好像很少,巨款进来了,钱都没有了,老百姓到最后越查到最后一定越愤怒,为什么?你欺骗了我们,使我们对你产生了误导,所以我们觉得你这个东西一定是好的,完了你们自己把钱放到自己的口袋,钱怎么用的也不知道,搞了半天,你们到底是谁,老百姓现在是在问一个问题,你们到底是谁,你们到底想干什么,实际上是这两个问题。

  李刚:

  公众现在担心的问题就是大事化小。虽然牙防组接受了多少资金,资金来源的渠道应当是有案可查,可以查清,怎么支出的也是不难查明的,问题是当这个资金查明之后,有关的责任人又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可能也是一笔很难清算的帐。

  张羽:

  我们应该怎么吸取教训,怎么去解决这样的问题,怎么梳理清楚这样的职能?

  张国庆:

  政府应该有一个非常清晰的思路,我个人看法,中央其实已经说得很清楚,政事分开。我们可不可以这样认为,牙防组这个事也是政府管理来讲,也是小小的一次公共管理危机,闹得这么沸沸扬扬的,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还挺多。真正最最重要的,第一是善后,赶快把事情处理好。第二,举一反三,类似的问题,要出台一系列的公共政策,把这些今后还可能存在的漏洞弥补好,这才是老百姓希望的。

  李刚:

  回过头来看,还是一个执法者责任的问题,责任感、责任心的问题。

  张国庆:

  (李律师)诉讼的过程大概酸甜苦辣感受太深了。

  张羽:

  大概甜少苦多。现在觉得甜了吗?

  李刚:

  应当说还是喜忧参半。如果说最终的结果,帐目仍然没有清晰,经济责任、行政责任没有落实的话,我觉得整个事件还没有一个好的交代。

  张羽:

  好,谢谢两位专家参与我们的讨论。同样,牙防组所暴露出的种种问题,也不可能因为牌子摘掉了而随之也寿终正寝,我们现在更关心的是在牌子背后所隐藏的东西能让我们看得更清楚、更明白,这需要勇气和自信,高高在上的牌子折射的不仅仅是光环,而更重要的是对于公众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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