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被保护野生动物咬伤者首获政府补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2日21:34 新华网

  新华网长春5月22日电 (记者徐家军 齐海山) 5月22日,吉林省珲春市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来到医院看望被野生东北虎伤害的农民车金霞。车金霞将成为《吉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出台后首位获得政府补偿金的受害人。

  25岁的车金霞是吉林省珲春市春化镇五道沟村的农民,5月19日她在上山采菜时遭遇野生东北虎袭击,其双手及腕部六处被咬骨折,后被闻讯赶到现场的丈夫搭救。去年在这里已经有一农民为野生东北虎所伤。

  车金霞在

医院内安心接受治疗。与以往受伤者不同的是,她不需要再去政府的各个部门去为自己的意外受伤讨说法。有关部门将依照新近出台的《吉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对其进行补偿,补偿资金将由省、市两级财政负担。

  据介绍,吉林省以往在处理野生动物伤害案件时,因法律依据不充分等原因,没有具体的补偿标准和范围,同时由于地方财政薄弱,只能是从解决困难的角度给予一点补助,使群众蒙受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为了保障补偿办法能够科学有序地实施,由吉林省林业、财政、发改委、农业、司法、牧业、劳动和社会保障等七个部门组成了“吉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管理办公室”,全面负责指导全省的补偿管理工作,各县市也专门成立了相关的补偿管理办公室,因保护野生动物而受到人身伤害或农作物和牲畜等财产损害的人员将有专门的机构进行受理和补偿。

  吉林省人大做出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全面禁猎决定11年间,吉林省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省内野生动物种类和数量均呈增长趋势,野猪、狍子等物种的数量增长较快。随着野生动物种群和数量的增长,野生动物对人民群众人身财产也造成了一定的损害,特别是近几年野猪、东北虎、远东豹损害群众利益案件频发,各级政府由于资金短缺而使群众得不到及时合理的补偿,群众要求补偿的呼声日益高涨。

  珲春市位于中俄朝三国交界地带,设有专门保护野生东北虎和远东豹的国家自然保护区,联合国野生动物保护专家对此地的野生东北虎和远东豹的数量进行了检测,证实这里有野生东北虎5-7只,远东豹2-4只,是中国野生虎、豹密度最高的地区。最近,专家还在珲春保护区内发现了幼虎捕食的现场,表明这里的老虎已形成种群。

  据珲春市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管理办公室成员金铉善介绍,补偿管理办公室将以补偿办法为法律依据,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组织专家调查评估组对相关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确认,协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鉴定部门对人身财产受损情况进行确认和鉴定,对受损害人身财产的补偿金额进行核实和认定。

  吉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野生动物保护研究员吴志刚说,目前珲春东北虎频繁下山吃牛伤人主要是因为人类活动频繁,以及保护区周边百姓饲养的牛逐年增多,而且放牧的区域向深山蔓延,增多了与老虎的遭遇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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