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前司长获退百万“养老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3日04:30 东方早报

  早报讯今年3月,作为“药监局腐败窝案”中的国家药品监督局医疗器械司前司长郝和平,被北京高院终审判处15年有期徒刑。

  记者近日获悉,北京高院采纳了郝和平本人和辩护律师的意见,在追缴郝和平夫妇101万余元受贿款物、没收20万元个人财产后,发还了郝和平夫妇案发后被扣的其余100余万元个人财产。

  一审判决没收20万元

  去年11月28日,一审法院判决郝和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15年;除追缴涉案财物外,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郝和平妻子付玉清,则因伙同郝和平受贿20万罪名成立,获刑5年。

  据了解,郝和平受贿罪名涉及的财物为:现金三笔共25万、本田雅阁轿车一辆(价值人民币25.98万元)、高尔夫会籍卡3张(价值50余万元)。送出这些财物的5家涉案公司,无一例外是国内医疗器械公司。

  法院认定的其中一项受贿事实是,郝和平打球时认识广州海慧公司的老总后,收受对方一张价值3万余美金的高尔夫会员卡,并将其“引荐”给了通用电气(中国)医疗集团的老总。很快,该公司拿下了通用医疗彩超机广州地区的代理权。

  郝和平讨要“养老金”

  一审宣判后,郝和平夫妇分别在看守所内提出了上诉请求,他们的律师也分别向法院提出了上诉的法律意见书。

  郝和平以及其辩护律师钱列阳提出的主要上诉意见为:一审提及的5家医疗器械公司没有具体的请托事项,郝和平没违法为对方提供帮助,不构成受贿。另外,一审法院只判决没收20万元,但郝和平夫妇“积攒多年的100多万存款”也一同被没收,“断了晚年的经济支持”,希望法院将无关的个人财产发还。

  郝和平妻子付玉清提出,“父母年事已高,孩子未婚,长期患有痛风的郝和平将要长期服刑,均需人照料”,希望法院考虑自己的受贿情节,从轻处罚,判处自己“3年以下徒刑并宣告缓刑”。

  二审退回6块名贵表

  据悉,今年3月上旬,在讯问郝和平夫妇,听取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后,市高院做出了维持原判刑罚,并退回无关财物的终审判决。终审判决称,身为药监局医疗器械司司长,郝和平的行为是典型的“权钱交易”。

  至于郝和平夫妇提出的没收过多问题,终审判决决定“酌予采纳”,并认定“一审法院对部分扣押款物予以没收缺乏法律依据”,二审判决“予以纠正”。《京华时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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