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沈绮云:建设和谐网络文化(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3日10:34 文化部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沈绮云:建设和谐网络文化(图)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沈绮云演讲

    5月23日文化部与北京邮电大学联合主办“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论坛”,以下为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沈绮云发言实录:

  尊敬的主持人、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大家上午好!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不仅关系到亿万家庭的和谐幸福,也是我们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的根本保障,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责任,更是各级政府的责任。国家历来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后制订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批准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在刑法、民法通则等法律中,也对未成年人的权益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为未成年人的学习成长提供了便利条件,同时也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网络成瘾就是其中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未成年人是一个恍惚意识和自控能力相对薄弱的群体,容易受到网上不良信息的影响,网络游戏和网络聊天对他们有相当大的吸引力,过分的沉迷网络以致成瘾,不仅影响自身的学习生活,人际交往和身心健康,也给家庭社会带来了危害。

  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环境下,如何保护未成年人趋利避害,帮助他们健康上网,科学用网,拒绝沉迷,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这些是我们在建设网络文化的同时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关于网络文化建设和未成年人保护,我谈几个方面的意见,主要是三个方面。

  一个是从信息的源头的保护,还有法律保护,还有教育保护。

  一,发展网络文化产业,传播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认真落实胡锦涛同志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五项要求,把互联网建设好、管理好,为未成年人提供丰富优良的网络文化产品,净化网络文化环境,从信息源头抓起,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不良信息影响。网络文化产品是形式和内容非常丰富的文化产品,就目前来看,集动漫、游戏、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视听、网络技术应用等众多网络产品的集合,

网络游戏是网络文化产品的其中一个,因为它对青少年的影响巨大,也备受人们的关注,一款好的游戏应该是题材好、有创意,有丰富的文化内涵,通过游戏规则的设定让青少年以游戏的方式体验如何做人,如何做事,如何生存,从而在思想行为上受到积极向上的影响和教育,达到寓教于乐的目的,而不是单纯为了盈利,游戏当中有鼓励暴力,鼓励欺诈等不良内容的现象存在。网络文化产业是一种特殊的产业,它集经济、政治、文化于一身,不仅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而且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重要影响,正因为产业的这种精神生产的属性,所以特别要强调在文化产业发展的过程当中,不仅要讲究经济效益,更要追求社会效益,让健康的网络游戏对未成年人起到滋润心灵、陶冶情操的作用。

  第二个方面,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有效管理,创造优良的网络文化环境。首先需要制订和不断完善有关保护未成年人的网络文化管理的法规和法律,然后还要依法科学有效的管理。现在已经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已经于2006年12月29日十届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修订以后的这部未成年人保护法,对近年来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都做了明确的规定,非常符合现实。跟互联网直接有关的增加了一些条款,有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的歌舞厅等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这是在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第36条。还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并且在法律责任这一章也增加了并且加大了违规的相应处罚条款,这是在66条。同时也规定了在社区中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上网服务,并不光堵,还要疏导。特别是在33条里头规定了,国家采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推广用于阻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新技术,这个是33条规定的。

  像前面校园周边不能开设网吧,还有不能让未成年人进入网吧,这样的一些在过去的一些管理条例里头有了,但是现在以正式的法律形式写入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有了,关键还是在执行,我认为一个是要宣传,向公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第二,要积极的落实,制订具体的配套措施,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认真做到从法律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上网、科学用网。

  第三,提高未成年人自护意识和能力,这是健康上网的重要条件。建设网络文化不仅需要大量健康优良的网络文化产品和净化网络文化的环境,需要公众增强对网络文化内涵的理解能力,树立健康的网络文化理念,正确上网,科学上网,这既是建设和谐网络文化的需要,也是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能力健康上网的重要能力。我们一方面要积极普及网络应用,缩小数字鸿沟,努力让最大多数的人,包括未成年人共享现代科学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果,感悟网络新文化的力量,另一方面要倡导人人文明上网,健康上网,企业和网民和谐互动,相互促进,共同营造和谐的网络文化环境,教育未成年人提高分析判断网络信息的能力,自控能力和利用网络为自己的成长服务的能力,养成良好的用网习惯。我国的网民主体是青少年主体,根据我们去年年底对北京市一个区的职高学生群体,大概将近八千人的调查,在互联网的正确使用方面存在问题的学生比例还是比较大的,主要表现一个是很少使用网络,另外一个是过度上网,这两部分人,过度上网里头包括有网络成瘾倾向的还网络成瘾的,这部分人占了三分之二还要多,正常使用网络的不到三分之一。有网络倾向跟网络成瘾这两部分人大概要占到19.6%,主要还是由网络倾向这部分人占的比较多。

  关于网络素养我想再说一点,网络素养应该是属于媒介素养的一个方面,早在上个世纪30年代,西方国家源于大众传媒的低级通俗的内容跟社会成员,尤其是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就出现了媒介教育的概念,通过七十多年演变,媒介教育已经成为一种多层面的概念,媒介教育也称为媒介素养教育,目前许多发达国家已经发展了比较系统的媒介教育的内容,并逐渐在中小学当中实施融入课程的媒介教育和高中阶段的媒介研究媒介批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从1970年以后就积极推动媒介素养教育,做出了一系列积极的努力。在1999年维也纳举行的一次会议上,33个国家的代表呼吁在各个国家尽可能开展各种形式的全民的,特别是对青少年媒介素养的教育。对于保护未成年人这方面我想引导教育这个部分我提出了一些建议,一个是要重视青少年上网行为的引导教育,包括

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协调配合共同努力,使他们养成良好的网络习惯,这个要引起整个社会的重视,提高他们的媒介素养。在引导教育方面,我认为也应当包括对,特别是对网络文化产品的一些内容,像网络游戏这样一些文化产品的评论和指导,现在这方面几乎是一个空白。

  第二个,对未成年人受网络负面影响的问题要重视,要认真研究,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治疗措施,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第三个,希望大众传媒在未成年人网络行为的报道方面要更全面,更准确,不要把未成年人出现的问题简单地归结为网络问题,也不要把所有网络文化都简单地归结为网络成瘾,不仅要报道负面的,更要报道正面的,比如说网络促进成长的典型事例和人,宣传材料和面对大众的讲话,也希望能够更实事求是,不要以偏概全。

  对于未成年人保护,一,要建设健康和谐的网络文化,生产优良的网络文化产品,同时要加强管理,依法行政,提高管理水平,净化网络文化环境,还有更重要的,要加强教育,加强引导,全面提高公众,尤其是未成年人和网络文化从业者的网络素养,树立健康的网络文化理念,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优势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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