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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国家级新区能否结缘中部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3日18:15 《决策》杂志
中部是第三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验区的首选之地。中国的改革和发展已经出现诸多阶段性特征,这些阶段性特征决定了中部地区在新阶段中国改革与发展中的特殊意义。 -赵凌云 经济特区的榜样作用,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的示范效应,让各个城市对第三个“综合改革配套试验区”充满期待。虽然其最后结果尚未可知,但“争夺”背后所蕴含的各地对发展的渴望,地方与地方、地方与中央政策的博弈已跃然纸上。国家批准天津滨海新区为国家级综合改革试验区以后,是否继续批准设立新的国家级综合改革试验区?设在哪里?成为众多城市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中部的武汉、长株潭、郑州等多个地区也积极申请设立国家综合改革试验区。第三个综改区能否花落中部,不仅涉及到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成效,中国区域格局的整体谋篇与宏观布局,更涉及到中国未来经济体制改革的整体走向。南有上海、北有天津,在中部崛起大背景下,中部需要这样一个综合试验区。 中国需要新的 “综合改革试验区” 根据媒体的综合报道,重庆、成都、长株潭城市群、武汉、杭州、台州、合肥、广西北部湾、沈北新区等已向国家发改委表达了自己的愿望;广州开发区、苏州工业园、郑东新区、新疆乌昌行政区、内蒙呼包区、哈大齐工业走廊区、河北曹妃甸等也加入了申请大军,紧锣密鼓地加紧了各自的步伐。 现在需要研究的第一个问题是,继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之后,是否还需要设立第三个综合改革试验区?笔者认为是肯定的。有三个理由: 首先,从改革的角度看,通过设置试验区进行改革探索并且丰富这种探索,仍然是新时期推进改革的基本路径。一是“增量式”改革路径,这种“增量式”特征,不仅体现在部门、所有制等方面,也体现在区域层面,设置特区、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综合改革试验区等都是“增量式”改革路径在区域上的体现。二是“先试点后推广”的操作方式,先在特区、新区等范围内进行系统试验,再向全国推广。实践证明,“渐进式改革”是中国应该长期坚持、符合中国国情的改革道路。伴随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改革将自上而下整体推进,这并没有否定“增量式”改革路径和“先试点后推广”的操作方式。相反,因为新阶段的改革更具有综合性,更需要采取“增量式”改革路径和“先试验后推广”的操作方式。 问题在于,迄今为止的综合改革试验主要是在沿海地区进行的,获得的经验主要是基于对外开放、吸引外资的“外向型”经验。“外向型”改革固然重要,但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立足于本土资源开发的内生型改革经验同样重要。在新的改革阶段,需要将外向型经验和内生型经验结合起来。因此,有理由相信,在改革新阶段,仅仅在沿海进行综合改革试验是不够的,还需要在内地设立不同类型的综合改革试验区。 其次,从区域发展角度看,通过增加综合改革试验区,带动区域发展,是真正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大格局的题中之义。迄今为止的特区和两个国家级新区,都承担着构成“增长极”的“内核”,从而带动一个区域发展的使命,如深圳之于“珠三角”,浦东新区之于“长三角”,天津滨海新区之于“环渤海”,三个新区分别构成中国第一、第二、第三“增长极”的内核。实践证明,一个区域的发展需要有“增长极”,“增长极”的作用需要“增长核”来激活。“增长核”的作用越强劲,“增长极”的作用力度就越大。沿海地区的发展靠三个“增长极”带动,其他地区的发展同样需要“增长极”带动。从这个意义上说,其他地区完全可以通过对“增长极”的培育,期待国家新区的落户。 最后,从全球竞争角度看,通过进一步设置新区,是形成和强化国家竞争力的必由之路。在全球化进程中,一个国家竞争力的大小,不仅仅取决于有竞争力的产品、企业的数量和质量,更取决于有竞争力的区域即区域竞争力“本垒”的数量和质量。当前,在国际上已经形成一定竞争力的区域仅限于“珠三角”、“长三角”和“环渤海”。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大国来说,三个区域核心竞争力“本垒”显然太少。因此,要进一步培育和提升中国的国际竞争力,通过在全国其他区域继续配置综合改革试验区,构建更多的国际竞争“本垒”,是未来中国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必由之路。 中部是第三个综合 改革试验区的首选之地 当前,诸多城市都在推进新区计划,并争取成为国家级综合改革试验区。笔者认为,中部是第三个综合改革试验区的首选之地。中国的改革和发展已经出现诸多阶段性特征,这些阶段性特征决定了中部地区在新阶段中国改革与发展中的特殊意义。在中部地区建设国家级综合改革试验新区,是符合阶段性特征的必然选择。 首先,从改革角度看,中国改革已经进入外向型与内生型探索和经验并重的时期。中部地区是国内唯一没有与周边国家和地区接壤的地区,是内生型问题最为集中的区域。一方面,从体制机制角度看,中部曾是计划经济色彩最为浓厚的区域,计划经济积累的体制性障碍在中部最为突出。另一方面,从经济结构上看,中部地区的经济结构基本体现中国的平均水平。因此,尽管沿海已经快速奔向现代化,但是,时至今日,中部作为中国的缩影没有根本变化。中部地区是新阶段探索和推进内生型改革最为理想的区域。为此,需要在中部进行综合体制改革的试验。 其次,从发展角度看,中国已经进入改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关键时期,沿海地区发展赖以立足的加工贸易出口增长型模式的发展动能开始衰减,在新的发展阶段,中国需要探索内生型的发展模式,这种探索的最佳地点在中部。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的发展主要是靠东部沿海拉动的,而沿海的发展主要是通过“市场换技术”、加工贸易性出口增长方式。这些方式无疑是中国发展特定阶段发挥相对资源禀赋优势的必然选择,但是,带来的问题和负效应也是明显的,包括生态破坏、环境污染、资源浪费、低工资等,片面的外向型经济发展模式已经难以为继。 改变片面的外向型发展模式,探索内生型发展模式,需要将工业和农业,城市与乡村有机整合起来,需要基于中国自身发展的需要,构建一种有利于涵养和开发各类经济资源的经济模式,需要基于中国自身的资源禀赋,培育和延伸自身的产业链和价值链,需要基于国内需求,扩张和利用国内市场。中部地区是进行这种探索的最佳地区。一方面,中部是农业集中区域,也是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分割最为严重的区域,不仅可以而且需要探索基于农业的工业化道路,基于农村的城市化模式;另一方面,根据国家功能区定位,中部不仅是现代农业基地,也是现代工业基地。现在问题在于,需要在中部设置综合改革试验区,给中部配置改革资源,为中部提供宽阔的经济发展模式的探索空间。 而且,从促进中部地区发展的角度看,要真正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需要培育一个区域“增长极”,为此,需要一个“增长核”。特别是由于中部地区同属相对欠发达地区,各个省份不约而同地采取了“赶超战略”、“逆向开发战略”,发展重点基本上集中于投资少、见效快的产业,导致中部地区重复建设,结构趋同现象严重,各个省份之间缺乏专业化、分工与协作,这种发散状态严重制约了中部地区的崛起。因此,中部地区急需一个龙头区域,突破传统区划限制,形成以市场为纽带的整体区域分工协作体系,带动和促进整个中部地区的发展。显然,这样一种龙头职能不是中部地区现有的任何一个城市能够承担的,需要中央政府通过设置综合改革试验区,培育这样一个龙头区域。 理性诉求、埋头实干 由于综合改革试验区承担着综合改革试验、形成增长极内核、带动整体区域发展等综合功能,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设置城市应该具备下述三个条件:首先,所在城市在整个区域格局中应该处于全方位的枢纽地位;其次,具有强大的经济、社会、文化和科技实力;第三是具有强大的区域整合与带动作用。用这些条件来衡量,湖北的武汉相对来说是比较具备这些条件的城市。 国家级综合改革试验新区落户中部,可能要作3到5年的中期打算。当前,对于中部来说,至关重要的是理性诉求,埋头实干,创造条件。从天津滨海新区的设置来看,中央批准国家级新区,实际上是在特定区域发展已经呈现起飞态势时给予强大的引擎动力,新区设置与“增长极”的形成有一个过程。因此,中部要加快发展,形成起飞态势,形成第四增长极的基本格局。到这个时候,国家级综合改革试验区落户中部,就是瓜熟蒂落,水到渠成的事情!- (作者系湖北省社会科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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