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住所有望成迁户口的条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4日02:44 新闻晨报

  □宛霞

  据竞报报道,备受瞩目的户籍制度改革有了最新进展,经过多次修改,目前公安部最新修改的户籍改革文件已上报国务院,其中确定将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条件,调整户口迁移政策。

  正在等待国务院办公厅批复的《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将涉及五大改革措施,其中包括:严密和完善暂住户口登记管理;取消夫妻投靠的户口迁移条件限制;放宽老年人到城市投靠子女的户口迁移政策;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条件,调整户口迁移政策;逐步建立全国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

  据介绍,《意见》已是几易其稿,经过公安部等多个部委多次赴全国各个省市调研。根据前不久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在全国治安管理会议上的意见,中国将大力推进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为重点的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同时将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落户条件,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完善暂住户口登记,探索建立居住证制度;放宽夫妻投靠、老年人投靠子女到城市落户的条件限制。

  今年除要完成《意见》报批外,根据工作安排,针对一些地方因户籍改革而出现的困境,公安部要求12个已经实施了“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的省市区公安部门,出面协调有关部门来完善配套改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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