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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社科院院长称房价可能二三十年难降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4日09:09 金羊网-新快报
省社科院院长梁桂全质疑“广州单位自建房让公共资源转化成私人资源” 统筹新快报记者张英姿采写 新快报记者吴璇 尹来 陈红艳 刘军 廖颖谊 刘正旭 摄影新快报记者宁彪 “经济适用房不应该提供给低收入的贫困家庭,这些家庭应该通过廉租房来解决。”昨日,参加党代会的广东省社科院院长梁桂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我们应该实现的是“居者有屋住”而不是“居者有其屋”,政府应该保证的是所有人都有房住,而不是所有人都有自己的房。对于广州近日出台的单位自建房新政策,梁桂全认为其违背了市场规律,是让公共资源转化成为了私人资源。 “居者有其屋”不太可能实现 梁桂全认为,在欧美国家,自有房比例很小,很大一部分人都是租房住。而中国的发展水平远远低于欧美,所以让所有的老百姓都买得起房的想法并不实际。 如何真正解决房价问题?梁桂全认为政府对于住房问题要进行分层处理,不同环境、不同人群就要用不同的机制来运作:有的人能够买得起很好的房,住得比较好;也有些收入一般的人买得起房,但不太宽裕,只能住得一般;另外一些贫困群众根本买不起房。而对于政府来说,它的责任就是让贫困的弱势群体都有房住,但这并不代表政府让所有人都买得起房。解决贫困者住房问题的途径应该是多建一些廉租房,让买不起房的人也能以低廉的价格租到廉租房。 梁桂全认为,政府的政策设计比较重要,一开始就起步在所有老百姓都有自有房的基础上,这个起点本身是不对的。这让政府在解决贫困家庭的住房需求上上升到了一个政府自己都难以解决的高度上,所以在政策的设计上产生了很大的矛盾。 经济适用房应只卖中等收入者 梁桂全认为,针对收入不高的工薪阶层,确实需要推出经济适用房。政府应该对一块地进行招标,房地产商按照政府的标准或要求来做,政府再给房地产商提供一个合理利润的房价,而且房源应该是掌握在政府手中的。但他认为经济适用房不应该提供给低收入的贫困家庭,这些家庭应该通过廉租房来解决。经济适用房应该提供给有一定购买能力、但又买不起商品房的中等收入者。“但建经济适用房涉及到很多方面的问题。”梁桂全说,不能将廉租房和商品房混淆在一起,来扭曲市场。他举例说,比如现在收入很低的人买了经济适用房,几年之后收入提高,或者通过炒股等其它途径有了较好的收入,买得起商品房了,那么经济适用房是否可以出租或出售?这些复杂的问题都需要很多好的政策设计。 政府必须要承担起应该承担的责任———保证弱势群体都有房子住。如果我们租房的钱都没有,政府就要给他们租,不能让老百姓上街流浪。 房价可能二三十年难下降 梁桂全认为,房地产市场应该按照房地产的市场规律来运转,政府不应该进行过度的干预。有人可能有能力买3万元/平方米的房,有人可以买500平方米的房,那也不是坏事。但这涉及到国家的资源怎样使用和分配的问题,这就需要政府的调控。但政府的调控并非直接控制市场,而应该通过另外的途径。他提出,政府应该根据社会的发展情况提供一个住房的标准,比如人均超过50平方米或80平方米的人,就可以对其增收“资源税”,如每平方米交3-5元,这种方式也是可以调控房价的,而不是通过直接干预市场价格的方式来调控。 梁桂全还提出:在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过程中应该注意的一个问题是,房地产商与政府权力资源的结合去获得不正当的廉价国家资源,从中牟取暴利,这本身是不适合市场规律的。 梁桂全认为,短期内房价下降几乎是不可能的。他说,要使房价不再涨,必须完成传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变革,有了比较成熟的社会体系,房价才能长期稳定。现在很多欧美国家的房价就已经处于稳定期了。但中国目前正在进行城市化的进程,大概需要二三十年的时间。“只要这个任务没有完成,中国的房价是不可能下降的。” 单位自建房存在极大缺陷 “允许单位自建房,这个政策一定是错误的。”对于日前广州部分单位允许自建房的情况,梁桂全质疑说:“首先,那些单位都是国有单位,资源当然就是国家资源。用国有资源建房,那产权关系如何?算什么房子?商品房?宅基地?要不要土地开发使用费?这个费用要不要算入成本?” 他接着表示,实际上这一政策的出台主要是解决一部分国有单位房改的历史遗留问题。“在一些单位确实存在不公平的房改现象,比如说房屋津贴,一个月几百元,和市场房价来比完全满足不了需要,这一部分人的住房怎么解决?现在允许单位自建房的确能解决一部分此类问题。”但他表示,可这一措施本身也在极大缺陷,“这实际上就是让公共资源转化成为了私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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