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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称体制弊端造成药价越降越高现象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5日08:08 法制日报
体制弊端造成药品价格越降越高 本报记者 郭晓宇 新一轮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检查,将于6月至8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距5月15日国家发改委宣布最后一次大规模对药品零售价格进行调整不过8天,5月23日,这一机构对外宣布了这一决定。 据透露,这次检查的重点为:政府规定降价药品、招标采购药品价格执行情况;医疗机构药品加价率政策执行情况;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和医疗器械价格执行情况;药品招标采购收费政策执行情况。 分析人士指出,从发改委的这一系列举动上可以看出,药品主管部门整治虚高药价的思路开始转换。 每次大调价市场反应出奇一致 5月24日,药品价格第24次下调的第9天,记者在北京的部分药店进行了采访。 “给我拿瓶布洛芬。”一位中年妇女对店员说。 “对不起,这几天断货,不如您试试其他的药。” 中年妇女告诉记者,她这是第二次到药店了,在得知降价消息后的第二天,她就赶快去了药店,想备些常用药。据她的经验,每次降价不久,一些常用药就会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这一次仍不出所料,她“下手”虽快,但还是没快过药的速度。 记者在北京市的多家药品零销店里,都听到了如出一辙的对话。 “盼着药品降价,又害怕药品降价后买不到。”这位中年妇女告诉记者,由于享受不到“大降价”的实惠,她现在对药品降价的消息没有了兴趣,渐渐麻木了。更让她心烦的是,现在一种药有好几个名,让她摸不清头脑。 和这位中年妇女有着相同感受的人不在少数。一项调查显示,65.22%的人对于药品降价没信心,63.29%的人表示“每次药品降价的效果都不明显”,国家发改委前18次药品降价,消费者每年买药的金额平均只减少了2.5元。 据报道,杭州一家大药房根据店里登记的“百姓缺药登记表”到市场采购时发现,其中70%的药品已无人生产。而这些消失的药品全是政府明令降价或者价钱便宜、疗效明显的药品, 每次降价后,都会有一些药品“消失”,过不了多长时间,一种新名称的药品便会“面世”,成分与此前“消失”的药品大同小异,却可以走出国家限定降价的药品名单,理直气壮地进入高价药的行列。 一位药品生产企业的负责人坦言,当药品利润空间降低或过小时,就会出现所谓的“老酒装新瓶”现象,换个名称或包装或规格,把相同药效的药品当新药推向市场,又以高价出售。 据了解,5月15日的药品大降价已经是10年来第24次调整药价。然而,一次次大规模的调价,却产生了药价越降越高的悖论。 体制之弊导致次次调价难奏效 “如果药品降价能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那在降了这么多次后,老百姓早就该感到实惠了。”一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说,正因为老百姓没有得到实惠,使人不得不考虑仅靠药品降价是否能够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如果无法做到,就得重新审视一下这个政策的合理性了。” 这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以药养医的体制下,药品出售是各类医疗服务机构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这样一来,很多医生在很大程度上成了专业卖药者,“多卖药”、“卖贵药”。药品降价压缩了医院和医生的利益空间,降价药品就失去了对医院、医生的吸引力,难免被打入“冷宫”。而在医药流通的各个环节中,医院和药店只是最后的一个环节,对药品的多次降价,并没有从根本上撼动中间环节过多造成的药品价格虚高现象。 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药品流通中间环节过多的症结,医院和药店因为利润变小而抵制降价药的现象还将会继续出现,最终受损的仍将是广大患者。于是又会陷入药品价格高———百姓怨声起———国家降低药价———降价药品消失———新药品诞生———药品价格更高的怪圈。这位业内人士说。 “我们不应对降价政策的良好动机产生怀疑,综观每一轮降价,发改委动作不可谓不猛,幅度不可谓不大,但为何总是流于形式呢?我们只能从药厂和医院两源头寻找答案。市场只不过是两个源头病化的表象而已。两个源头为何病化,就因为政策被‘架空’,缺乏对两源头的有效监督。”这位业内人士进一步分析说,应该看到,公立医疗机构对医疗资源的垄断、政府对药品流通市场监管的不到位、广大消费者对相关政策法律及药品知识的欠缺是造成当前药价虚高的核心原因。 抑制药价治本之策终须靠制度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朱长浩介绍说,我国医药管理格局十分复杂,缺乏统一的协调机制:国家发改委负责药价的调控,卫生部分管医院,药监局分管药品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因而对药价虚高的监管,往往是“按下葫芦起来瓢”。“药品降价还需要各有关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单凭任何一个部门,都难以取得预期的效果。”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朱恒鹏认为,解决药价过高问题的关键在于改革现行医疗体制和政府管制模式。他给出的具体作法是:逐步消除医疗机构在药品销售中的垄断地位,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消除以药补医现象;逐步增加有处方药销售权的社会药店;医院可以继续从事药品零售业务,但要求医院药房必须与社会药店一样,明码标价;严格新药审批制度,建立完备的新药上市前端审核程序和标准。 5月15日,发出第24次药品大降价令后,国家发改委宣布,这是最后一次对《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价格进行调整。目前,医保目录内药品的价格已经基本理了一遍,以后将每两年对药价进行一次微调。这标志着药价大调整时代的暂时结束。 一个时代的终结预示着另一个时代的开始。正如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所说,仅仅依靠降低一些药品价格的办法,难以达到平抑老百姓药品费用的作用,治本之策终须靠制度。他透露,卫生部力主尽快建立国家药物制度,制定一个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对列入目录的药品实行政府组织的定点生产、统一价格、统一配送,“这样能较大幅度地减轻群众为药品所支付的费用。” 值得欣慰的是,国家对于“看病贵”难题的“诊治”已经进入综合治理的新时代。国家发改委正着手从体制上解决药价虚高的问题,卫生部也明确表示,新的医改方案今年一定出台…… 本报北京5月24日讯 相关链接 我国药品价格管理发生的变化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前:全面管制。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中国启动药价市场化改革。 此后不久:药价高、看病难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问题。 1996年以后:政府对极少数药品恢复价格控制。 2000年之后:价格主管部门将政府定价药品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并连续启动大范围的强制降价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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