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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话不投机酿血案我市中院本周开庭审理此案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8日01:5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网友见面,因为话不投机而相互动粗,最终酿成血案。此案本周将由合肥市中院开庭审理。 据悉,2007年1月2日晚10时许,一名QQ上网名为“我爱你”的网民,正在自己家中上网,发现另一名网友的QQ号也在线,就误以为是该网友本人,于是就热火朝天地聊了起来,随后双方约定在铜陵北路与长江东路交叉口处的“好又多”超市门口见面。 1月3日凌晨0时50分许,双方见面后,网民“我爱你”发现对方并不是自己的网友“小安”,而是唐某使用了“小安”给的QQ号,冒充“小安”在长江东路联线网吧(原太平洋超市)里上的网。 两人话不投机,发生争执,先是推搡,后来,被害人唐某使用半块砖头砸伤了“我爱你”的头部,而“我爱你”立即用随身携带的单刃匕首猛捅唐某的左胸部,并连续捅刺被害人唐某的右肩、右腰部等。被害人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网民“我爱你”在当日2时许拨打110报警。 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将此案侦查终结。 公诉机关认为,网民“我爱你”的行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报记者 戴小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