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残身体骗工伤“赔”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8日05:23 新京报

  一9人团伙在上海4个月7施“苦肉计”诈骗近10万,分别被判3年徒刑至6个月拘役

  本报讯 原本有伤或自愿被打伤的人去工地干活,再在干活时假装摔伤,从而骗得工地老板的医疗费和赔偿金。近日,上海金山区法院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九名涉案人员分别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拘役六个月不等的刑期。

  这九人大部分来自安徽。去年10月,程某、杨某获悉本市海鸥大厦工地招工,便找来两名同伙,问他们愿不愿意“做工伤”。两名同伙犹豫了一下后答应了,很快,同伙苏某混进了该工地开始打工。

  没过多久,程某和杨某开始实施自残敲诈计划。他们把正在工地干活的苏某找来,杨某用一根铁管用力地朝着苏某的手臂上打去,一声惨叫后,苏某的手臂骨折了。强忍着疼痛的苏某带着伤回到了工地。趁人不注意之时,他假装从高处摔下,造成工伤的假象。

  工地发生工伤事故,老板连忙将苏某送到医院救治。程某和杨某便假冒苏某的亲属提出,不如一次性出钱解决。他们向工地老板索要高额赔偿。看到老板犹豫,他们就以妨碍工地正常运作等威胁手段,跑到工地闹事。最后,工地老板不堪骚扰,只得拿出16000元“了结”此事。

  尝到了甜头之后,程某和杨某继续实施“做工伤”计划。2006年11月,两人指令一名同伙混入上海金山城投大厦建筑工地,并在工地上故意将骨折尚未痊愈的同伙手臂撞伤,后假装从高处摔下,造成工伤假象,再由其他同案人员假冒受伤人亲属或同乡,以妨碍工地正常运作等威胁手段,向工地老板实施敲诈。工地老板为求太平,拿出8000元将此事“了结”。

  今年1月,警方接到举报后,将这个团伙一网打尽。程某和杨某交代,以前听老乡说“做工伤”来钱快,而且在萧山、上海等地也有不少“做工伤”的。经查,从2006年10月到2007年1月这段时间里,该团伙先后在上海市金山、普陀、卢湾等区域内的工地上共上演了7次“苦肉计”,骗了近10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九名被告人以非法所有为目的,多次自伤后再假装工伤并以之为借口敲诈勒索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因此作出上述判决。

  《青年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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