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要求严打私制炸药等犯罪活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8日16:3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5月28日电 据中国公安部消息,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近日向全国通报今年以来一些地方因私制私藏爆炸物品引发的爆炸事故情况,要求全国各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高度重视,抓好抓紧本地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努力把各类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公安部通报指出,特别是进入5月份以来,湖南、河北、山西、河南等地相继发生了因私制私藏爆炸物品引发的重大爆炸事故,共造成16人死亡、18人受伤,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

  公安部指出,这些爆炸事故的发生,暴露出部分地方爆炸物品管理工作仍存在不少漏洞,非法制贩、私藏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仍未得到有效遏制。非法私制的炸药极不稳定,加之目前已进入高温季节,易使非法炸药组份发生化学反应产生的热量聚集,极易导致发生自燃爆炸事故。非法制造雷管因陋就简、安全条件差,雇佣民工冒险作业,也极易引发爆炸事故。

  公安部要求各级公安治安部门,一要迅速行动,进一步加大爆炸物品检查整治力度。对矿山数量多、爆炸物品使用量大,非法制贩爆炸物品违法犯罪多发的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和重点人员,要逐一落实责任,逐一进行排查。凡发现非法制贩、私藏爆炸物品的窝点,要一律予以铲除,彻底收缴全部爆炸物品及其原材料,确保不留隐患和死角。

  二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运用生动鲜活的典型案例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和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打一场治爆安民的人民战争。要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举报电话,积极受理并认真核查群众举报线索,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要坚持重在治本,管住管死用于非法炒制炸药的原材料。要按照公安部治爆缉枪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和公安部治安局、国防科工委民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雷管编号管理和农用硝酸铵改性处理专项抽查检测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公治[2007]195号)要求,全面开展雷管编号管理和农用硝酸铵改性处理专项检查工作,坚决依法查禁打击非法制造雷管、私制炸药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农用硝酸铵及硝酸铵复混肥生产企业,要逐品种抽样检测;对违反规定销售、购买不符合抗爆性能指标的农用硝酸铵和硝酸铵复混肥的,要依法从严处理,督促落实农用硝酸铵改性处理工作。凡达不到抗爆性能指标的农用硝酸铵和硝酸铵复混肥,一律不得销售和进口,坚决从源头上遏制私制炸药的违法犯罪活动。

    今年发生10起因私制私藏爆炸物引发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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